事关“老年餐厅”,萨尔图区发布公告

事关“老年餐厅”,萨尔图区发布公告
2024年06月16日 13:32 大庆晚报

关于“东风街道东风社区老年餐厅”项目合作意向征集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切实满足居家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需求,按照市、区民政局工作部署,2024年将在东风街道开展“东风社区老年餐厅”建设及运营项目。街道结合实际情况,拟公开招募1家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承接“东风街道东风社区老年餐厅”项目,以提升我街道“老年餐厅”服务水平,现招募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风街道东风社区老年餐厅”项目。

二、合作内容

东风街道将萨尔图区政东街7号(面积共计186平方米)作为老年餐厅,免费提供给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运营,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

三、报名条件

报名合作“东风街道东风社区老年餐厅”建设及运营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相关的资格登记证书。

(2)老年餐厅运营主体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服务。

(3)符合国家建筑、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燃气设备、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

2.硬件设施

老年餐厅合作主体应配备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的设施设备、餐饮器具、桌椅用品等,餐厅内按照功能合理划分区域,加工制作区与就餐区分开设置;配备老年人突发疾病应急处置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

3.运营管理

(1)老年餐厅项目经过评估取得东风街道东风社区老年餐厅服务合作主体资格的单位(企业),应提交项目图纸设计、项目改造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中标单位在街道、社区的监督下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前期需要合作单位(企业)对餐厅的适老化餐具厨具、明厨亮灶设施设备、就餐环境适老化改造、老年餐厅标识设计制作所需的其他设备设施以等进行建设改造投入。

(2)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成立专门的运营管理团队,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保证社区老年餐厅有序运营,全权负责老年餐厅的建设和运营。

(3)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建立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老年餐食的现场制作、加工及配送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和标准,接受区民政局、街道、社区监督。

(4)社区老年餐厅对象以老年人为主,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一日三餐的就餐、助餐及送餐等服务,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坚持普惠原则,保持公益属性,在餐品及服务定价上采取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对社区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5)应当明确助餐方式、餐食价格、送餐费用、服务时间等事项,并且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老年人助餐优惠价格、营养食谱、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

(6)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应与房屋所有人(单位)自行协商物业、取暖、水电、燃气等相关使用事宜,做好安全管理,接受社区居委会监督。

(7)老年餐厅的运营主体要确保持续运营状态,明确运营年限在3年以上,3年内不得改变经营用途。

四、合作征集程序

1.机构报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由意向单位(企业)将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后附形式提交至街道民政办。

2.资格初审:街道对意向参与单位(企业)进行资格初审。

3.考核评估:区民政局、街道对通过初审的参与单位(企业) 进行考核评估。

4.开展合作:对考核评估优秀的单位(企业)确定“东风街道东风社区老年餐厅”合作单位,街道与运营主体签订《社区老年餐厅建设及运营合作协议》按照约定事项开展服务。

五、报名时间、方式

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于2024年6月21日前将项目规划书报送东风街道。

邮箱:setdfjdbsc@163.com

联系方式:0459-4607210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合作意向机构确定后将另行公告。服务内容依最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4日

来源: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李佳明

审核:代宝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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