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全市中考开考在即,为实现“平安中考”的目标任务,全面加强考试管理,进一步加强涉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中考环境,确保我市2024年中考工作安全顺利、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不得在中考考点、学校等周边组织考试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二、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涉考信息,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三、不得编造或传播涉中考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虚假信息,不得诱导、参与或组织考生中考作弊,干扰破坏中考秩序。
四、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以文字、音频、视频直播等任何方式在网络上公布或评价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的试卷真题原卷。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喜报”“中考升学率”“高分考生”“上榜率”等信息。
六、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相关规定,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及以研学、夏令营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
大庆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6月22日
来源:大庆市教育局
责编:张登林
审核:代宝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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