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日前,第四届国家安全法治前沿论坛暨“完善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 保障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举行。论坛由上海市国家安全法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主办,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来自国内2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3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
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新形势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教授戴维来指出,随着特朗普“美国优先”的再度回归,全球供应链重构、技术封锁及“脱钩”政策凸显,致使新型领域的较量日趋激烈,技术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新前线”。在华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家关系学院教授余南平看来,技术要素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化中起着重要驱动作用,科学技术主导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新型领域的立法工作或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可能构成新的国家法治安全问题。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教授阙天舒认为,科技安全治理面临着全面感知中恶化的隐私安全、多维计算中复杂对齐风险、交互行动中脆弱人机信任等多重风险。数据跨域流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变得尤为重要。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修明圆认为,“认知战”正成为新的战争形态,要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廓清网络“认知战”的基本形态与防范策略。
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郝敏预测,美国将持续通过立法和设置规则来加强对中国科技发展的遏制,以弥补出口管制的漏洞。对此,我国需要密切关注美国的立法动态,认清美国奉行法律工具主义的实质,对未来科技发展或产业发展风险点做出预警研判并预先制定对策。
亟须提高科技安全治理能力
当前,我国科技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并逐渐向生物技术、数字金融、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新兴领域传导渗透,亟须提高科技安全治理能力,完善科技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安全法治保障,推进我国科技安全工作有法可依、依法治理。
中国科学院上海免疫与感染研究所研究员、生物安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小理指出,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了“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等重大任务。他建议,一是对齐生物安全的发展与安全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层次,二是推动健康安全监管部门发展转型,三是明确法律监管与主管部门管理的边界,护航生命健康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健康发展。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专任教师(高级职称)、上海市人工智能学会副秘书长蒋华福认为,新质战斗力赋能海外利益保护是塑造安全态势、掌握战略主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必然要求,新质战斗力与新质生产力聚合、叠加,有助于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有效开展海外利益保护工作,实现资源要素、科技效能的高效联动。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郭华春指出,美国基于打击“破坏美国制裁”的逻辑,围绕技术生态构造制裁DeFi的单边监控体系并启动了多起执法案件,表明美国公法在抢夺全球科技创新领域话语权的同时,正成为全球金融科技创新的重要法律风险来源。
认清国家安全审查的本质
认清国家安全审查的本质,是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优化国家安全治理能力的关键。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东光指出,国家安全审查在表现形式上是法律措施,但其内核实质是政治问题。这决定了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化过程当中审查标准的优先法律化和审查程序的充分法律化,其立法过程是政治问题的法律化,实施过程是法律问题的政治化。
统筹做好新型领域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方向国家安全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保障。华东政法大学政府与管理学院教授何奇松以美国的太空法规体系为例,指出成熟的法规体系不仅包含与时俱进、相辅相成的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和相关配套法规,更重要的是对技术安全发展具有指向性,在各行业领域协同发力下共同推动太空安全法体系建设。
数字经济安全成为大国博弈、国际冲突新阵地。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刘文祥指出,要通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确保产业体系的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保障。
上海财经大学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院副院长、首席教授丁晓钦认为,在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要促进宏观审慎政策与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效协同,遏制金融风险传播;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持续织密金融安全防护网;要主动参与全球金融体系的治理,增强发展中国家在金融领域的影响力;要深化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
以法治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完善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是发展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是确保新质生产力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固基石。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研究员李建伟指出,法治的本质是活的、具体的生产关系,是保障劳动力安全、劳动资料安全和劳动对象安全的重要前提。
提升立法、执法和司法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法治工作协调机制,是推进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华东政法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李翔就如何完善洗钱罪的刑法进行探讨,从刑法的角度分析了未来我国洗钱犯罪罪名体系变化的可能性。华东政法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博士杨海强认为,要通过提高风险治理意识观念、明确统筹协调权责分工和加强数字化综合治理。
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教授汪镭指出,我们必须关注智能化平台的国家利益边界和实际利益指向,真正保障我国新质生产力的整体长远性健康发展。上海科技馆高级工程师于峰详述了“人类智识协同进化”这一议题,提出要建立全球智识法律共同体,引领人类走出“柏拉图之穴”的困境。
作者:
文:李宗芳编辑:陈瑜责任编辑:杨逸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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