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新规!这五点千万别忽略!3月1日起施行→

发票新规!这五点千万别忽略!3月1日起施行→
2024年03月19日 15:40 温州人力资源网

去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刚审议通过,便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也在国家税务总局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月15日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新的发票管理办法到底做了哪些调整?

和上一版对比有什么不同?

具体涉及哪些内容的增改、删除?

最新的规范又是如何明确的?

小编找来了新旧条文内容

前后对比全表以供参考

话不多说,赶紧先收藏吧!

整体看来,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仍是7章,但细则条例上,已由此前的38条调整为44条了。其中,新增的有12条;删除的有6条,涉及内容修改的有13条。

作为企业财税管理人员,这些变化都要及时掌握并正确应用。此外,本次细则中有五个要点,千万别忽略!

业务真实但发票内容不符也属违规

举个例子,甲方自乙方购买A产品10万元,如果发票中购买方为丙方,或商品名称为B,或金额为15万元,均属与实际不符,属违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有真实的购销商品或服务交易的情况下,发票载明的购买方、销售方、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金额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均构成“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

确认收入不只看会计准则:

开票即确认

只要确认收入就应开票,如果经营开票,也必须在增值税申报时确认收入,与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时间会存在差异。一定要及时、准确反映经营成果,防范税务风险。

发票不是只有收款方能开,付款方

符合条件也可以开具

向个人收购产品或服务可以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包括酒店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款项,均可自行开具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确保手续完整、合规。

开票人员实名制:严禁使用

“管理员”

企业开票人员必须是在税务系统实名登记备案的人员。不能再随意使用“管理员”这个名字,确保开票人员身份真实可靠,防范虚开、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向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

零星服务,不是必须逐笔

开具发票。

经省税务局批准,企业发生向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可以简化开票流程,按月合并开具发票,无需逐笔开具,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发票新规《细则》对企业合规经营与税务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财税人员应全面了解并正确应用这些规定,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降低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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