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介的失败,P2P需要的是强监管

信息中介的失败,P2P需要的是强监管
2018年08月16日 12:47 汪吕杰

伴随着政策的密集出台,网贷行业在2018年夏天的这波雷潮似乎看到了终点。至少从平台暴雷的数量和规模来看,目前行业已经平静了许多。

2018年的这波雷潮,并不是网贷行业历史上的第一次,甚至并不是规模最大的一次。自媒体智多星此前曾做过总结,自从2013年之后,网贷行业每年都会爆发大规模的雷潮,迄今已经是第六次了。

(感谢智多星的辛勤整理)

单纯从数量上来看,2016年是最为严重的,全年共计1741家平台以各种形式暴雷,甚至创下了单月暴雷200多家平台的记录。

与过去几波雷潮相比,2018年的雷潮在数量上并不是最多,金额也不是最大,E租宝的待收金额远高于草根、投之家和人人爱家。

作为行业的旁观者,我却认为,今年的雷潮对投资者的伤害却是前所未有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儿童做出一些幼稚的「傻事」,是可以被原谅的;但如果一个成年人再重复儿时的幼稚行为,那么他/她就无法被成人世界所接受。

(孙漂亮一些时候表现地很幼稚)

在网贷行业处于草创阶段,那么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可以被解释为行业规则的疏漏;到了2018年,事实上各项监管政策已经是非常全面和细致的,但还是爆发了行业性的危机,那么投资者就很难理解和接受了。

网贷行业发展到2018年,各项配套措施虽然说不上尽善尽美,但至少在形式上都已齐全。无论是银行存管,还是信息披露,抑或者资产类型,我们都能找出足够多的规定来约束平台。

但现实却一次次令投资者失望,这背后究竟是为什么?唯有当潮水散去,才知道谁在裸泳——巴菲特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目前的网贷市场。

银行存管

首先我想到的是银行存管。自从2015年年中明确网贷机构需要银行存管之后,尤其是2016年8月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撇清了银行的责任——「存管行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

存管银行就开始它们在舞台上的「表演」。网叔曾经引用了这么一句话来表述存管银行在P2P行业中的角色:「存管就是趴在平台吸血的蚂蝗,吸的血最终还是老百姓的血」。

先不说这句话是否偏激,但我们看到的是,存管银行并没有真正履行它们的职责。最初引入银行存管的目的,无非是引入一个靠谱的第三方了解并掌控平台资金的往来,确保资金从投资者手中流向借贷者手中,尽可能地避免资金池、自融等情况的发生。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管银行并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层出不穷的自融和假标恰好证明了这一点。更有甚者,平台在存管银行开设了超级账户,每日还款额并不取决于借款人还了多少,而是平台在里面充了多少。

这样的银行存管,形同虚设!

第三方导流平台

导流平台本质上是广告平台,包括之家、天眼、车主无忧、小米应用商店等第三方发布的导流信息其实都算得上是广告。

这些平台都有法务把控,所以早在合同中就已经将权利义务梳理得清清楚楚,将自己的责任规避地一清二楚。所以虽然这些第三方平台和雷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依然没有看到这些赚得盆满钵满的平台吐出来一些。之家现在的问题是咎由自取,但它之前的确从导流和广告合作中赚了不少。

依据《广告法》的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很难判定这些导流平台发布的广告是否属于虚假广告,但从消费者损害的角度来说,这些导流平台无疑将承担一定责任。

至少和投资者相比,这些导流平台作为行业中的资深从业者,无疑应该对问题有着更深入的了解,它们理应对投资者提示更多信息。

但是很可惜的是,它们选择了与金钱为伍。它们选择依附在平台身上,一刻不息地「吸血」。导流平台以CPS的形式收取高额的手续费,大大推高了平台的资金成本,也将不少平台推向了毁灭的边缘。

(以后还有人会相信徐和网贷之家吗?)

目前,大家都已经知道了目前这些第三方平台的所作所为,它们的公信力已经丧失殆尽,而第三方的核心价值也就是公信力。

接下来,行业需要新的第三方,那种真正将公信力视为自己的生命去好好珍惜的第三方。它的基本定位是网贷资讯平台,因为未来的投资者需要更多更准确的信息。它可以有广告,但它的广告都是建立在对平台进行深入审核的基础之上。这可能会推高成本,但势在必行。

公信力的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这个大趋势却是无人能够改变的。

股东方

在这波雷潮中,最不负责任的就要算股东方了。第一类就是那些收钱站台的股东,其中既包括国企,也包括上市公司。 它们帮助P2P平台站台的目的无非就是钱,现在的上市公司也的确困难。它们站台的同时还会签一个所谓的代持协议规避风险。

它们的风险被规避了,但它们联起手来蒙骗了普通投资者。那些投资者看着灿烂夺目的上市背景,被傻乎乎地骗上了投之家那条破船。那些借钱站台的上市公司以及那些国企简直就是辜负自己的特殊背景,现在这个时候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它们是否还有资格继续保有「免死金牌」。

那些做财务投资的股东很可惜,算是受到了牵连。但是更可惜的是,这些财务投资者很多时候不只是财务投资,它们的手伸得很长。

比如说春晓资本,它投资的君融贷、牛板金、聚财猫相继暴雷,而且都非常恶性,我认为这并不是巧合。更严重的是,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君融贷平台上的逾期项目中大量来自课栈网的合作教育机构,而课栈网的投资者方中就包括春晓资本。

至于那些实际控制人就是最可恨的,包括卢、徐在内的一群人,是他们引爆了这次的雷潮。卢是那个点火的人,而徐甚至赔上了网贷之家。

经过此次雷潮,投资者对于所谓的国企背景、上市公司背景已经不再信任;接下来,投资者信任平台将主要取决于平台是否在做真实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无论是人、股东,还是资产端,都是真实可信的。

除了上述几方,包括媒体、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在内的机构,其实都要为此次雷潮负责,尤其是一些测评类的自媒体,实在是为了赚钱太过急迫了。

说完这些乱来的,我们接下去说说P2P在未来所需要的强监管。

虽然目前对于P2P的定位还是信息中介,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信息中介这个定位已经无法适应P2P的发展状况。

P2P的确是借贷信息的发布渠道,是信息中介;原则上,P2P平台是不应该碰钱的。但是事实上,P2P平台有无数的办法触碰到钱,甚至将其占为己有。将P2P定性为信息中介其实只是一厢情愿而已。

举个简单的例子,饿了么是信息中介,沟通商家和消费者双方的信息。虽然消费者也是通过饿了么APP来付款,这个资金或快或慢地进到商家在饿了么上的账户,饿了么也是定期与商家结算,能够在一个程度上「享受」资金池,但是这些资金交易都是有实物作为基础的。饿了么不可能通过伪造商家的形式来收取投资者的钱,所以我们很少听到类似的外卖软件有大规模的资金问题。

所以纯粹的消费行为,发生在信息中介平台上是可能的,且合适的。

但P2P属于投资行为,与消费行为存在本质区别。消费领域可以有信息中介,而投资领域却很难出现纯粹的信息中介。人的本性如此,靠自觉是很难进行有效约束。

现在是时候正视P2P了,将P2P正式视为信用中介,也就是金融行业的一份子。

刚刚我在文章中讲了,在这次雷潮中,网贷行业的各个角色其实都是失职的。显而易见,把P2P当作信息中介进行弱监管其实是失败的,只有将其作为金融中介进行强监管,才有可能避免每年都会爆发的雷潮。

至于说是依照小贷机构,还是互联网银行,抑或者其他新的金融机构标准对P2P进行监管,那么还需要依据行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但可以确定的是,只有对P2P进行强监管,P2P的相关利益方才有可能对金融产生敬畏,才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我们非常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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