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勇)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锦港”)1月16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远景能源合资合作302、303码头项目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为加快302、303码头及低温绿氨储运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原则同意公司以302、303码头在建工程及土地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约1.6亿元,与远景能源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新公司,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比例49%。具体出资额以评估价格为准。
会议还要求ST锦港经营层确保302、303码头投产运营时完成股权转让,保障公司对码头运营的控制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远景能源洽谈、签署协议、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事宜。
(编辑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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