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4月28日,大港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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