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资格申请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10月8日至10月18日申请办理。
具有河北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高考时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在省内招生。省考试院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再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根据规定,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需于每年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到学校或乡级卫生健康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并按乡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向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于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前,将通过县、乡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到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不按规定参加审核并提交《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的,不在网上报名时申请的,均不能享受当年高考农村独生子女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参加高考不再享受加分。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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