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一个历史典故:强项令。
强项令的主人叫董宣,是东汉初期的官员。董宣的这个强项令的称号是汉光武帝亲封的。有了皇家认证,含金量可就不一样了。故事的经过是这样的,董宣被司徒侯霸征召做官,因为不畏权贵,执法严明从而升迁做洛阳令。
洛阳是当时东汉的首都,这里的父母官可不好当,不是权贵就是大官,不是大官就是皇亲国戚。不过董宣不管这些,只要犯法,必须按照法律严惩。
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家里的奴仆光天化日下杀人,杀完人之后就逃到湖阳公主家里去了,负责抓捕的小吏不敢进去抓捕。这事就这么搁置着。当然董宣不是不敢,也不是放弃了,而是在等待一个机会。
等到公主出门的时候,公主恰好带着这个奴仆出门,董宣抓住机会,在夏门亭等着湖阳公主。等到公主到了,董宣上前拦住公主的马车,并用大刀在地上划线,边划边大声列举公主的罪过。并把杀人的奴仆从车上赶下来,当街打死。了结了公主奴仆杀人案。
湖阳公主非常生气,但对董宣也无可奈何,于是就跑到宫中,向弟弟光武帝告状。光武帝刘秀听了非常生气,于是把董宣召到宫中,想用鞭子抽死他。
董宣给刘秀跪下请求,请让我说完最后一句话再让我死。刘秀恩准了,董宣于是说到:陛下因为德行圣明而光复了大汉,现在却放纵家奴杀人而不惩处,将来拿什么治理天下呢?如果是这样,我不需要陛下用鞭子抽死我,我请求自杀。于是就拿脑袋撞向柱子,顿时头破血流。
刘秀一听是这么回事,赶忙命令宦官拦着董宣。虽然董宣做的是对的,但皇家和公主的颜面还是要保留的。于是刘秀命令董宣跪下向湖阳公主叩头道歉。但董宣撑着不肯就范,不肯低下头。刘秀见董宣强硬至此,于是把董宣给放了,并敕封他为强项令,赏赐三十万钱。董宣立刻把赏钱分给了属下的官吏。从此这些官吏追捕位高权重的不法分子,再也没有吓得发抖的了。洛阳的治安环境一下就好起来了。
强项令在中国历史上只有一个,那就是董宣,如果有多个,那就不值得载入史册。强项令也是在特殊情况下产生的,假如皇帝不是光武帝刘秀,而是一个昏君,那么说不定就被杀了,史书多了一个倒霉鬼,少了一个清廉的官吏。
最难能可贵的是,董宣并不仅仅不畏强权,关键是他守法且机灵。杀人的奴仆躲到公主家里,他没有直接冲到公主家里去抓人,因为未得允许闯入私宅是违法的,也是危险的,等到公主带着奴仆出门才把奴仆就地正法。没有任何出格的地方。
在这个故事中,公主和刘秀都是为了面子,起初他们并不知道事情的经过,奴仆躲到公主家里,或许并没有告诉公主发生了什么。而董宣当街杀了公主的奴仆,公主应该是认可的,只是面子上过不去,才去刘秀那里找回面子,但他应该选择性的没有说董宣杀的是犯罪的奴仆。所以刘秀才会那么生气,皇家的面子还是要的,于是就有了不肯磕头认罪的一幕。
当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不能因为一个孩子霸凌得不到惩处而打孩子,打了孩子就是犯法,就算有老百姓认可你做的好,给你送锦旗,但没有一个光武帝能敕封你做强项令,而且“公主”的做法也改了,不在明面告状了,直接拿起法律的武器,加上背景的加持,直接把洛阳令干成了普通公务员,或许再无出头之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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