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若在东京都23区持有一块商务楼、商铺、停车场等非住宅用途的土地,每年因持有该土地所产生的固定资产税与都市计划税(以下简称“固都税”)会成为一笔巨大的经常性支出。因无法同住宅用地一样适用优惠的法定税收特例,非住宅用地的课税基数往往是同等地价住宅用地的数倍。为了降低东京都中心及周边区域高昂的土地持有成本,东京都主税局公布,2026年度(令和8年度)延续实施针对23区内“小规模非住宅用地”的固都税减免措施。该政策作为时限性政策,自2002年(平成14年)首次出台,历经多次延期。在东京都中心区域土地持有成本居高不下的背景下,此次延期旨在持续减轻个人及中小企业的经营与资产持有负担。
1.政策适用门槛
根据《东京都都税条例》及其施行规则,申请享用本项税收优惠的产权人及土地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产权人性质:个人;资本金/出资金在1亿日元以下的中小型企业;无资本金/出资金制度的企业
注:资本金超过1亿日元的大型企业及《保险业法》规定的相互公司不适用。
- 土地面积限制:截至2026年1月1日(课税基准日),被认定为宅地的单宗非住宅用地总面积须在400㎡以内。
2.减免规则与税负测算
- 减免规则:对符合条件的土地中200㎡以内的部分,其对应的固都税的应纳税额直接减免20%。
减免上限:仅针对土地中200㎡以内部分适用减免,超出部分不享受优惠。
减免比例:在应纳固定资产税(1.4%)与都市计划税(最高0.3%)的总税额上直接减免20%。
- 【都心高地价区域测算示例】
以港区/千代田区一宗课税基数为5,000万日元(面积为150㎡)的商业用地为例,固都税的标准税率为1.7%(固定资产税率1.4%,都市计划税率0.3%):

3.申请与办理流程
- 自动续期(旧户):往年已获批减免资格,且土地用途、产权人、企业资本金无变更的,税务部门自动按优惠后金额征税,无需重复申请。
- 首次 / 变更申请(“新”户):
- 收到通知:每年8–9月左右收到都税事务所寄送的《小规模非住宅用地减免申请表》。
- 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表;企业需附法人登记藤本(履历事项证明书)(证明资本金 ≤ 1亿日元)。
- 提交方式:可至都税事务所窗口递交、邮寄提交或通过eLTAX线上办理
4.实务中留意事项
A)住宅与非住宅用地混合(兼业住宅):仅对非住宅用地的面积进行认定。只要非住宅部分≤400 m²,即可对其200m²以内部分对应的固都税进行减免;而住宅部分则另行享受国家规定的住宅用地相关特例(如200㎡以内的小规模住宅用地的课税标准降至1/6计征税额)。
B)多宗土地合并利用:若将多宗土地一体化利用,课税面积按合并后的“一画地”总面积计算,若总面积超400m²则无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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