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2月1日开始确认,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包含七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子女教育:纳税人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的子女,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定额扣除2000元。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0年。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租房城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周岁(含)以上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独生子女的,每月定额扣除3000元。不属于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标准,且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的支出,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确认方式
纳税人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确认。
点首页“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只需在2024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点击“一键带入”,即完成信息确认。
如果需要对已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可选择【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
如果要新增项目,可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相应项目,扣除年度选择“2025”,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填报。
比如增加“赡养老人”,点进入后,先确定扣除年度,之后进入填报页面,详细录入老人的身份信息即可。
最后,无论是一键带入还是重新添加专项扣除项目,在完成操作后,返回首页即可显示自己填报的项目数量。
!!要注意的是!!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时间至12月31日止
所以纳税人一定要在年底前完成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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