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修订印发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操作规程,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广西修订印发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操作规程,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24年12月27日 23:10 南宁晚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修订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明确临时救助对象、临时救助标准、申请、临时救助审核认定程序等流程管理和事项管理,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操作规程》明确了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可能危及群众生命或身体健康,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的刚性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本自治区家庭(指本自治区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含)的家庭)。

在临时救助标准方面,主要根据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确定。

如《操作规程》明确,救助人数一般以不超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总人数计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含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作为按户施保的基本单元,申请救助家庭的成员依据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核定。

主要包括: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申请人共同居住的父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和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或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救助对象面临重大生活困难和重大刚性支出、一般救助标准无法解决困难的,可按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救助。

医疗刚性支出在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一般救助标准计算,最高救助限额达不到1万元的,可按1万元给予救助;医疗刚性支出超过10万元的,可按照刚性支出的10%给予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6倍(含)等情形。值得注意的是,刚性支出不包括投资型支出(如房贷等),享受型消费、奢侈型消费,违法犯罪的赔偿支出、债务支出等,如车祸(有责任人并给予赔偿的)、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自残等支出情况。

如何申请

在申请流程方面,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向急难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出申请,或通过网上自助申请平台在线提交。

《操作规程》还明确了临时救助属一次性救助,一个家庭(个人)同一事由一年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家庭(个人)一年内确实发生连续困难的,可以同一事由再申请一次临时救助,但需报经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审定。一个家庭(个人)临时救助年度救助总金额(含实物救助折价)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6倍(含)。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 记者 彭媛媛

编辑 | 高纬

校对 | 李冬莉

责编 | 王小欢

审核 | 姚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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