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认基金更打开投资空间!新规发布,销售比例放宽至80%,内地额度或扩大至3000亿

互认基金更打开投资空间!新规发布,销售比例放宽至80%,内地额度或扩大至3000亿
2024年12月20日 19:25 财联社APP

财联社12月20日讯(记者 闫军)香港互认机制实施九年多,基金互认再迎新规。12月20日,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修订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是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比例限制放宽至80%;

二是适当放松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

三是互认基金产品类型增加了“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类型”,为进一步拓展互认基金范围预留空间。

在QDII额度不足,基金时常闭门谢客的背景下,作为跨境投资的补充,互认基金受到投资者的关注,成为其全球布局的有力工具。而对于机构而言,包括摩根资产管理、瑞士百达等机构,借助规模限制比例的提升,旗下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业务规模有望迎来扩容。

业内指出,互认规则的优化将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互认基金产品供给,两地投资者均可以享受到更丰富、更优质的投资体验。香港互认基金额度充足,但是因单只基金有销售比例上限的规定,此前多只产品采取限额等形式“闭门谢客”,此次新规落地后,香港互认基金的内地销售额度有望扩大至3000亿元人民币。

新规三大看点:放宽比例限制、放松转授权限制、预留基金类型空间

为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务实合作,更好发挥两地基金互认机制的积极作用,证监会在开展调研听取境内外市场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今年6月,证监会就修订互认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后,市场也多有预期,互认基金新规将于今年四季度落地。据了解,本次修订已采纳相关合理意见,从三方面对基金互认规则进行了优化:

一是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现行监管规则要求,香港互认基金客地销售规模应不高于基金总资产50%,此次修订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

二是适当放松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本次修订允许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海外关联机构,同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要求获授权机构所在地限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三是为进一步拓展互认基金范围预留空间。在现有规则规定的常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指数型等互认基金产品类型基础上,增加了“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类型”。

此次互认规则修订对推动两地基金市场制度型开放具有积极意义,将为市场注入发展动力,预计未来互认基金产品数量和规模将进一步增长。业内认为,香港互认基金的内地销售额度有望扩大至3000亿元人民币。

在业内看来,互认机制实施九年多,有效满足了两地居民跨境理财需求。也有部分行业机构表示,后续将积极申报互认基金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香港证监会同步发布修订后的配套规则

为与《管理规定》做好配套衔接,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于12月20日对《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第十条作适应性修订,将“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修改为“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互认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香港证监会官网也发布消息,基于对等原则,香港证监会同步修订发布《有关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通函》,对内地互认基金有关客地销售比例限制、投资者管理职能转授权限制、基金类型等作对等修改。

多家受访机构认为,香港证监会相应放宽内地互认基金的限制,有利于内地公募在香港开拓市场,也有利于吸引海外成熟资金进入A股市场,依托于境内市场,境内机构“走出去”时将更具底气,国际业务的良好发展亦有助于中资投资机构提升全球竞争力,加速国际一流投资机构的形成。

此外,记者还关注到,证监会官网发布了更新后的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常见问题解答,其中对市场关心的“转授权机构与管理人同属一个集团”“不以内地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等做了解释说明。

互认基金实施9年多,需求增加催生额度扩容

香港互认基金相关法规可以追溯到2015年5月22日,证监会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同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互认机制实施九年多来,相关工作平稳推进,两地行业机构积极参与,互认基金产品日趋丰富,较好满足了两地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同时有力地支持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所谓“互认”,就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内地及香港基金,在按照法定程序获得两地监管机构的认可或许可后,可在对方市场公开销售。

其中,允许在香港销售的内地基金称为“内地互认基金”,允许在内地销售的香港基金称为“香港互认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的管理人须是在港注册经营的持牌机构。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汇聚了全球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管理人的背景更加多元。

据统计,目前40只香港互认基金分别来自21家机构,既包括内地资管机构的香港子公司,也包括香港本土的资产管理机构,还包括知名外资机构的香港分支机构。

根据制度安排,基金互认的投资额度是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整体额度较为充裕。但对于单只互认基金而言,此前存在客地销售规模比例不高于50%的限制。随着投资需求增加,今年包括高腾微基金-高腾亚洲收益基金等基金因额度问题暂停申购,因此单只产品规模比例限制的进一步放开成为市场的迫切需求。

今年4月19日,证监会发布了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助力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其中第4项举措为“优化基金互认安排”。《管理规定》的发布,标志着该项惠港举措正式落地,预计互认规则修订后,将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广度深度,为两地资本市场协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财联社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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