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发布《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迁址公告》,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立案接待工作场所已搬迁至勤俭道与平津道交口西侧的天津市红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立案接待工作场所已搬迁至天津市红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址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
新址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与平津道交口西侧(天津市红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接待时间: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三、周五上午8:30—11:30
联系方式:022-27285771
二、办理事项
新址行政复议工作窗口对外办理行政复议立案接待、案前调解和咨询等业务。
三、行政复议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行政复议申请等材料到新址办理,原址(红桥区光荣道145号)不再办理上述事项。
2.邮寄申请:请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邮寄至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145号(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
3.互联网申请:可将申请材料发送至红桥区行政复议专用电子邮箱(hqqsfj05@tj.gov.cn);也可登录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s://xzfy.moj.gov.cn)或进入“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按提示提交申请材料。
因迁址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
2026年3月6日
来源 | 美丽红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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