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湖南郴州召开全市提升干部执行力动员大会。会上发布《关于提升干部执行力的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从“领悟要准”“部署要细”“行动要快”“措施要硬”“领导要盯”“作风要实”“合力要强”“导向要正”“监督要严”“效果要好”10个方面着笔,提出了不少具体的、刚性的要求。
例如“部署要细”,要求市委市府两办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目标任务、牵头市领导和责任部门、主要措施、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奖惩措施”,实行挂图作战、跟踪落实。
“行动要快”明确,对上级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议定事项及领导批示,承办单位要在第1个工作日内进行研究部署,安排落实;3个工作日内能办结的,必须办结并报结果;3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7个工作日内要报阶段性成效。
“措施要硬”中强调,“对重大问题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先停职抓整改,整改不到位决不收兵。”“督查报告必须直指问题、分清责任,问题部分不少于60%。”
“监督要严”中要求,发现“在全省、全市重点工作排名倒数三位并且整体没有达到目标任务”等问题的,一律要求说明情况、拿出整改措施,并视情况严肃追究责任。
为政之要,贵在落实;落实之要,重在执行。近年来,郴州市委先后出台了“七减”措施、“137”工作法、表扬批评“双通报”、鼓励真抓实干容错免责实施办法、“四敢”先进典型评选等一系列抓落实的机制和做法,全市干部队伍作风有了明显改善。
“解决好干部执行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多方联动、合力纠治,以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机制强化对干部的管理约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以及主要领导交办事项,各级党委办、政府办要牵头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倒排完成期限,形成重点任务清单,确保挂图作战、跟踪落实。”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肖开斌在会上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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