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公安部下发线索,成功查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件。靖州县三锹乡一男子潘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接到线索后,靖州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核查。经查,潘某通过网络渠道购买猎套及电子报警器,并将上述设备安放在野生动物经常出没的路线上。一旦有动物触发机关,报警器即向潘某手机发送提醒信息,从而实现远程监控式捕猎。通过上述方式,潘某先后捕获野生动物数头,其中一头经鉴定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毛冠鹿。
办案过程中,靖州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依法委托县林业局对潘某从网上购买的猎夹、猎套及报警器进行专业认定。经认定,上述工具均属于国家及湖南省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禁猎工具。同时,潘某实施捕猎行为的区域位于我县划定的禁猎区范围内。
办案民警介绍,潘某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以非法手段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广大群众如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靖州公安阿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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