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知名律所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2024年07月05日 09:30北京
7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了对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下称“国枫律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河南证监局发现国枫律所在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业务项目中,存在未审慎履行核查验证义务、法律意见书部分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河南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3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10〕3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
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第十三项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国枫律所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河南证监局表示,国枫律所应当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业务管理,督促执业律师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提高执业质量,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就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国枫律所创立于1994年,总部位于北京,在上海、深圳、成都、西安、杭州和香港设有分所,目前拥有律师和专业人员500余人。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国枫律所已成为中国领先的具有高度专业性的大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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