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用钱的地方变多,不法中介贷款也开始活跃起来。
不少人反映接到一些营销电话,有自称银行的工作人员,可以提供便捷、低息的贷款产品。
这些人往往是贷款中介,以低利率为噱头吸引顾客,再以各种借口收取高额中介费。
甚至惊动了上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近也发出公告,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消费者“债务重组”的风险提示。
债务重组、债务优化,本身并没有贬义,但当“债务重组”成为诱骗借款人的幌子,和不法金融活动挂钩时,就成了欺诈的“遮羞布“。
国有大行、农商行等银行也发表过声明称:
从未和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合作展开贷款业务,提醒客户提高警惕,同时表明不收取任何与个人经营及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办理的相关费用。
监管多番治理后,不法金融活动仍死灰复燃,因为信贷环境提供了生长的土壤。
个贷不良贷款率增长,让“债务重组”黑产链条有“商机”可为。
以经营贷为例,央行数据显示,2019年末个人经营贷整体规模为11.35万亿,从2020年开始每年以超过10%的速度扩张。截至2024年10月末,个人经营贷余额为23.9万亿元,相比2019年已经翻倍。
部分银行个人经营贷不良贷款率攀升,比如建设银行,2024年6月末经营贷不良率为1.57%,较2023年年末上升62BP。
经营贷周期通常为10年,先息后本,每3年还一次本金,疫情期间经营贷放款量大,2024年已经进入还本金的阶段。
许多消费者在遭遇贷款逾期或经济困境时,急于寻找脱困之法,很可能导致病急乱投医,落入不法中介的圈套。
金监局提醒,“债务重组”陷阱有两种套路,一种是借新还旧,一种是提供高息垫资。
借新还旧:
原贷款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借一笔新的贷款覆盖旧债。
根据消费者的征信状况收取高额手续费,杭州电视台曾经报道过类似的“借新还旧”的案例,一笔100万的贷款,中介费直接拿走30万。
高息垫资,收取砍头息:
先垫资帮客户还掉一部分或者全部负债,“养护”征信3-6个月后再从银行借低息贷款,下款后结清垫资费用和服务费用。
某机构的化债方案显示,垫资费用的月息是3%,公司服务费为银行“下款”金额的15%-20%。
如果20万元债务,垫资6个月,垫资费用高达36000元,按照下款25万元算,服务费30000元,费用高达66000元,到手18.4万。
一番操作下来,原本20万的债务直接变成25万的债务。
短暂看是以时间换空间,但整体资金成本,远远高于正常银行贷款的利息水平,还款压力更大,如果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会陷入风险的恶性循环。
而且,借新还旧和高息垫资两种方式都涉及“倒贷”。
银行在贷款的时候,会约定贷款用途,如果借款人没有按合同使用贷款,将会面临违约责任。
2023年,广州中院判决了一则“转贷”的案例。
借款人肖某,将用途为“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挪用于偿还房贷,被法院判决十日内向银行清偿借款本金180万元及罚息。
如果再严重一点,配合不法中介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证明等手段获取贷款,就涉及骗取银行贷款。
即便借款人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但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中介会收集大量的个人信息,不排除会被用于恶意借贷的可能。
说起骗贷、恶意借贷,小巴还联想到2023年上海警方破获全国首例房贷诈骗案,涉案金额超过6000万元。
上海青浦区的某个小区,11套房产都出现恶意欠贷,业主联系不上,由此解开了一连串的犯罪链条。
第一步,黄牛通过高回报吸引“白户”入局。
“白户”指的是那些既没有贷款记录,也没有信用卡使用记录的人群。招揽“白户”去上海办理手机卡和银行卡,承诺贷款办下来就能获得60%的报酬,贷款中介负责包装财务状况。
第二步,说服房东做高房屋总价。
一套价值253万的房产,合同价做高到550万元,贷款金额357万元,某女士实际到手的房价253万元。除去各种税费,中介可以得手约为85万元。
第三步,银行工作人员配合放款。
某银行工作人员收取2000元的好处费,就配合贷款审批。
等到贷款到手,房主扣除房款后,将多余的钱转给中介,中介瓜分钱款后,这些被高回报吸引来的白户,根本没有拿到所谓的高回报,直接被一脚踢开。
到这还没完,中介还要榨干最后的剩余价值。
因为已经有他们的全套资料,而且这些人已经变成拥有上海房产的优质客户,因此可以申请大额信用卡。有人一次性被透支完100多万的信用额度,身上背负巨额贷款。
受高回报吸引而来的借款人们,被中介敲骨吸髓,最后成为失信人。
说了那么多,还是那句话,债务问题,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协商,不要轻信反催收、清债等宣传噱头,加重债务。
从现有的案例来看,不法中介提供的合同条款存在诸多陷阱,一旦签字,很难维权,不要轻信广告宣传,造成更大的损失。
现在这种环境,也希望银行能够提供更多能实现真正意义上债务优化的选项,帮债务人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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