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文登记的作用是什么?企业股权激励的必做功课!

7号文登记的作用是什么?企业股权激励的必做功课!
2024年03月19日 17:17 AC国际咨询北京分行-博宇恒业

“7号文”的全称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7号)。7号文登记,是针对境外上市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员工通过获得企业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境外收益的合规性登记。也就是说,在境外上市企业并有员工激励计划的企业,在上市或新计划发布3个月内,公司需要就激励计划进行7号文登记。上市后企业的期权外汇管理则属于7号文。境外上市后:7号文登记:企业在上市后,股权激励方案中的境内员工一旦涉及行权,则需要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7号,以下简称“7号文”)的规定进行外汇登记。根据7号文规定,参与同一项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个人,应通过所属境内公司集中委托一家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外汇登记有关事项,并应由一家境外受托机构统一负责办理个人行权、购买与出售对应股票或权益以及相应资金划转等事项。境内代理机构应是参与该股权激励计划的一家境内公司或由境内公司依法选定的可办理资产托管业务的其他境内机构。何时办理7号文登记?根据7号文规定,目前外汇局仅受理已在境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的境外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因此,企业须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后再办理7号文登记。哪些人需要办理7号文登记?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境内个人。变更登记:因股权激励计划到期,或因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外证券市场退市、境内公司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导致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境内代理机构应在计划终止后的 2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原股权激励计划登记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注销。需注意:现阶段,境内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汇往境外的投资本金及其在境外产生的投资收益等变现后,均应汇往境内,不允许留存境外以及直接在境外使用。原则上应当在变现后的6个月内汇回境内。调回后的资金个人如需跨境使用,则按照现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即可。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主体必须是参与计划的境内公司的雇员。如果该名员工离职,应及时处置其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将资金调回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发放给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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