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台风“康妮”,多地在积极行动。
10月31日,上海市教委发布消息,明确要求各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若因强降雨导致延误到校,将不作迟到处理;若学生到校确有困难,可以请假。福州市教育局同样发布了通知,允许学校根据周边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缓上学时间和提前放学。对于因恶劣天气延迟上学的学生,同样不作迟到和旷课处理。
台风来袭,往往伴随着强风暴雨。在这样的天气条件下,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不仅可能加剧交通拥堵,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老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应关爱和尊重学生。在恶劣天气下,若因迟到一会儿,就对学生进行处罚,显然缺乏弹性和温暖,既无法让学生感受到爱与尊重,更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教育原则。
上海、福州等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天气预报信息,提前发布通知,明确因降雨导致延迟上学的学生不作迟到和旷课处理,这体现了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人性化的管理原则,值得称赞。
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不少城市甚至因遭遇极端天气而引发人员伤亡事故。对于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停课停工已成为共识。许多地方已出台措施,明确当气象灾害预警达到一定级别时,学校可以停课。
然而,这些措施的实施情况不太理想。关于达到什么标准可以停课、什么标准可以允许学生迟到,目前尚未形成统一规范。这一标准的制定,是依据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还是根据实际观察到的雨势雨情,仍存在争议。目前很多地方的做法是,听从行政命令。即便已经出现了大雾、大雪或暴雨,只要气象部门未发布预警,教育主管部门未发布通知,学校就不敢擅自行动,这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对于恶劣天气是否会影响出行、影响到什么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和老师往往能够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然而,在如何行动上,他们却需要等待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这显得有些僵化和机械。
老师和学校在教育活动中发挥着主体作用,他们最了解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完全有能力对诸如是否应该延迟上学时间等问题作出判断。为了学生的安全,为了调动老师的教学积极性,推动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应赋予学校和老师更多的自主决策权。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仅仅是恶劣天气,即便是普通下雨天,是否允许学生迟到,也完全可以让老师自己说了算。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评论员 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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