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善军,男,汉族,原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2021年4月被查,后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马善军,1963年12月生,山东临邑人,大学学历,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他的教育背景包括在山东工业大学第一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学习,并获得工学学士学位。马善军的犯罪生涯始于乐陵市,历任乐陵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宁津县委副书记、副县长等职,后任平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平原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平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党校校长,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在任职期间,马善军可谓目无法纪、一路贪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经查:2003年至2016年,马善军利用担任中共宁津县委副书记、宁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平原县委副书记、平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平原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在借款审批、土地出让、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28万余元。2022年3月25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曲阜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马善军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马善军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受贿所得赃款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马善军用他自身的经历再次证明,当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打虎灭蝇无禁区,反腐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