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华,男,汉族,原潍坊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2020年10月被查,后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王树华,1962年6月出生,山东诸城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他的教育背景包括在昌潍师范专科学校英语专业学习,以及后来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学习获得研究生学历。王树华的犯罪生涯始于诸城一中,历任教师、团委书记、副镇长、镇长、镇党委书记等职,在任职期间,王树华可谓目无法纪、一路贪腐,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经查:1999年2月至2020年8月,王树华利用担任寿光市副市长、潍坊市潍城区区长、区委书记、潍坊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大搞权钱交易,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2万余元。2022年6月3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潍坊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王树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王树华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王树华用他自身的经历再次证明,当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打虎灭蝇无禁区,反腐永远在路上。#山东[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