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法,男,汉族,原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2022年8月被查,目前法院尚未判决。 李晓法,1963年11月出生,山东郯城人,大学学历。 李晓法的犯罪生涯始于郯城县胜利乡中心校,历任教师、教导处主任、郯城县教师进修学校团委书记、郯城县财政局人秘股秘书等职,在任职期间,李晓法可谓目无法纪、一路贪腐,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受贿。 经查:李晓法利用担任郯城县委办公室信息调研科副科长、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郯城县褚墩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郯城县黄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郯城县政府副县长候选人、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大搞权钱交易,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3年2月1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晓法贪污、受贿一案,经临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晓法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沂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晓法用他自身的经历再次证明,当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打虎灭蝇无禁区,反腐永远在路上。#山东[超话]##临沂##反腐倡廉##问政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