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军,男,汉族,原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22年10月被查,后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王晓军,1968年7月出生,山东日照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他的教育背景包括在南京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以及后来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得学位。王晓军的犯罪生涯始于日照港务局,历任干事、宣传部副部长、局团委书记等职,在任职期间,王晓军可谓目无法纪、一路贪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经查:2004年5月至2022年5月,王晓军利用担任临沂市莒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苍山县委副书记、县长,临沂市河东区委书记,烟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东营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大搞权钱交易,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补办规划手续、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07万余元,其中1288万余元系未遂。2023年12月26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晓军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王晓军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王晓军用他自身的经历再次证明,当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打虎灭蝇无禁区,反腐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问政山东##山东[超话]##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