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川宁,男,汉族,原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23年2月被查,后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邹川宁,1962年5月出生,四川渠县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他的教育背景包括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学习,以及后来获得法学博士学位。邹川宁的犯罪生涯始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青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在任职期间,邹川宁可谓目无法纪、一路贪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经查:2008年至2022年初,邹川宁利用担任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土地使用权获取、案件审判和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10万余元。2024年1月29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邹川宁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邹川宁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邹川宁用他自身的经历再次证明,当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打虎灭蝇无禁区,反腐永远在路上。#山东[超话]##反腐倡廉##青岛##问政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