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8日讯,近日,山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信股份)。
决定书显示,领信股份通过11家外部公司开展虚假业务虚增收入、利润;通过将实质未开展或未完成项目虚构为已完成项目的方式虚增收入、利润。2021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分别虚增收入为16,381.63万元、12,719.05万元、9,759.32万元;2021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为9,813.96万元、7,372.76万元、5,377.45万元。领信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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