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打电话报警,为什么会被罚款200?

发生事故打电话报警,为什么会被罚款200?
2021年10月08日 17:03 乐车邦养车

近日,有网友爆料,在路上发生事故后打电话,却被罚款200元。难道发生事故不能报警了?这是怎么回事?经过一番了解,原来是因为轻微事故不撤离。

轻微事故不撤离或罚款200元

事实上,2016年起,就陆续有媒体报道,交管部门依法加强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未按照规定自行撤离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应挪车不挪车的事故当事人进行处罚,可罚款200元。

而这,是有法可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而从实际情况看,一些事故当事人并未遵守此项规定立即撤离事故现场,而是长时间占用道路纠缠事故责任、协商损害赔偿,造成道路严重堵塞。从交管部门对近年来造成道路拥堵的成因分析看,21%的交通拥堵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

交规规定:

对发生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及时取证,拒不撤离现场的,交警到达现场后将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对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自行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将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处罚;

对一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另一方当事人拒不撤离的,将对不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处罚;

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夜间未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处以200元罚款处罚,记3分;

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以及存在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定一并处罚。

不及时撤离还可能导致二次事故

相信车主对近日“隧道内二次事故让12岁女儿目睹母亲被撞身亡”事件还记忆犹新。

2021年7月17日,苏台高速前山隧道内。冯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行驶时,与相邻车道一辆白色SUV发生刮擦。此次碰撞非常轻微,两车均能正常行驶,但双方均未撤离到安全地带,而是就地停车查看车损。其中冯某的黑色车停在了第一车道,白色SUV停在了第三车道。事发当晚,正值车流高峰,黑色轿车司机冯某开启“双闪”后,带着12岁的女儿下车查看车辆损失,并绕到车后打开后备箱,准备寻找压在行李箱下的三角反光牌。

就在她拿到警示牌的瞬间,一辆白色小车从后方快速驶来,正面撞上冯某及黑车车尾。冯某当场死亡,其女儿在躲避时摔倒,手部擦伤。此时,距两车发生刮擦仅过去2分42秒……

而事实上,此类惨剧近年来时有发生。

车辆发生事故后该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仅造成车物损失,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均应当固定证据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特别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谨防二次事故发生!

■ 车靠边,就是一旦发生事故后人员切记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硬路肩或者就近出口驶离。

■ 人撤离,就是无论车辆能不能移动,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最重要,发生事故后,应该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并面向来车方向。

■ 即报警,就是在撤离后,立即拨打110或122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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