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儿童友好,就是对城市的未来友好。日前,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又迎重大进展,《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如下称《办法》)正式出台,这是全国首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的政府规章,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1月14日上午,为做好《办法》宣传推广和内容解读工作,东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东莞市妇联主席黄伟青、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景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陈宝玲、市住建局副局长崔岗平出席发布会,介绍《办法》出台情况和内容特色,并答记者问。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何碧怡主持发布会。
紧扣“六大友好”,推动儿童友好城市法治化
一直以来,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2024年2月,东莞成功入选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为总结巩固现有举措成效,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东莞率先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立法考量,出台了全国首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的政府规章,也就是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据介绍,该《办法》共五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服务供给、保障监督、附则,内容紧扣“六大友好”(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科技创新友好)要求,突出规划引领、标准引导,系统构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制度体系,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效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立法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强调因地制宜,突出东莞特色,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切实增强《办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其中,第一章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和统筹协调机制,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第二章强调规划先行,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提供规划保障,其中第九条在全国率先提出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全省首创在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中增设代表儿童权益委员,确保儿童事业和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在规划建设中体现儿童优先理念。
第三章则从“六大友好”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行规范,明确具体管理措施和责任分工,在公共服务友好、科技创新友好等方面凸显东莞特色。其中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市场监管、发改、工信等职能部门应当依托篮球城市和制造业强市的优势,培育儿童产业知名品牌,发展儿童新业态新经济。第二十九条结合“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强调儿童科技创新服务供给。此外,《办法》还在第四章中明确,强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所需的资金保障、人才保障,以及政府内部监测+社会外部监督等保障监督机制,为《办法》实施提供强有力保障。
新闻发布会现场全面部署推进,争当全国儿童友好城市排头兵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所在、使命所系。近年来,除了推出《办法》外,东莞市还探索以“四个坚持”(坚持儿童视角、坚持普惠共享、坚持科创特色、坚持湾区融合)推进“六大友好”,全面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在顶层设计上,东莞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目标纳入东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写入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5个成员部门、34个镇街(园区)协同联动,全力构筑“童在东莞,六好护航”体系,先后推出了“在全国首提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政府规章立法范畴”“首创引入儿童影响评价新模式”“首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监测评估指南”等七项“全国、全省首创”。
与众多城市不同的是,东莞是一座以外来人口为主的城市,针对流动儿童多的实际情况,东莞引入了“全域儿童”概念,探索从教育扩容、关爱帮扶等多个方面推动普惠共享,助力儿童权益的平等保障和儿童参与权的落实。紧扣“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特色,并在国家“五大友好”基础上增加了“科技创新友好”,通过发布相关指引、建设主题公园等,勾勒出儿童友好城市美好明天的特色蓝图。
以儿童优先、儿童参与为原则,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东莞样本正在加速显现。2024年9月,东莞科创友好体系入选广东省城市建设领域可复制推广典型案例。10月,东莞儿童友好城市形象标识入选《中国儿童友好城市发展报告(2024)》,东莞科创友好体系儿童友好中子乐园建设入选国家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
“出台《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就是向全体市民展示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的信心与决心。”黄伟青表示,下来,东莞将继续从“六大友好”出发,系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将儿童优先原则、儿童友好理念充分融入全市各部门各领域的工作当中,全力以赴争当全国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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