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一个新闻,真的震惊到我们了:新京报的调查记者对油罐车运输行业进行了长期调查,揭示了一个事实:一些油罐车存在「非食用液体跟食用油混装」的问题,拉完化工用液体「煤制油」后,不洗罐,直接装食用大豆油!
这些大豆油随后会进入各个食品企业,用于加工各种食品!而且,罐车司机说,这已经是「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馨馨
看到这条新闻的一瞬间,我回想起了过去几年吃的所有有油的东西... 那几乎就是我的每一顿饭了。瞬间有些崩溃。
我觉得,这个事件的恶劣程度已经可以比肩之前大家耳熟能详的苏丹红、瘦肉精、地沟油等事件。这算是我最近几年听到的最为震惊的食品安全事件了。这无疑会对公众的食品安全信心产生新一轮打击。
QC菌
1
这种行为违法吗?
是的,这种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
我们可以看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六)部分,其中明确说了「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混装且不清洗的行为显然没有做到「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如果混装的是有毒有害的液体,那更是违反了「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这一条。因此,从大面上说,这种行为肯定是涉嫌违法的。
馨馨
我知道这件事是违法的,请问这究竟会对人体有多大影响?我想有个心理准备...
好,那就先分析这个。
QC菌
2
「煤制油」是什么?有什么危害?
顾名思义,煤制油就是以煤炭为原料,经过一些物理或者化学手段加工,液化,最终成为类似石油制品的液体。(如果看过刘慈欣的科幻小说《地火》,应该对这个技术不陌生。)中国煤炭资源丰富,但石油资源比较紧缺。因此「煤制油」是一个非常有前景的发展方向。
煤制油分为很多种,这次曝光中提到的「液蜡」和「白油」都属于「矿物油」大类,主要成分与石油制品类似,是各种烷烃类物质。这两种「矿物油」里面很可能含有多环芳烃等有潜在致癌性的物质。与食用油混装还不清洗,那一定是有食品安全隐患的。
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未精制或低级精制的矿物油」分类为「1类致癌物」,也就是说它们的致癌作用是「实锤」,「板上钉钉」,这主要是因为其中混杂的多环芳烃等成分。而「高级精制的矿物油」则划分在「3类」,也就是没有致癌证据。因为经过精制之后,这些物质已经基本去除了。
除了「致癌性」之外,这些矿物油可能还存在一些不可控的风险。因为毕竟它们是化工原料,不是食品原料,其重金属、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也跟食用油截然不同,存在「杂质污染」的可能。而且,这次曝出来的只是煤制油,大家一定会担心:
会不会有更高毒性的液体(如各种化工原料)跟食用油混装?
混装的只是食用油吗?各种其他食品液体原料,比如糖浆等,会不会也被污染?
如果是高毒性的化工原料跟食用油,或者其他食品原料混装,那很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大规模的中毒事件。
具体食品安全风险有多大,涉及范围有多广,在没有谨慎评估的情况下,目前还很难说。但发生这个事情,大家都能看出来「不对,且很过分,问题很大」。
在食品安全中,有个基本原则就是「非食品原料」跟「食品原料」必须严格分开,即使这个「非食品原料」本身没有毒性,也要严格分开。这跟「生熟分开」的道理是类似的。为了省钱而混装,即使混杂量少、没有出问题,也是绝对不应该发生的行为。
馨馨
看完心情非常沉重。我们平常生活中,那么努力地去生活健康,但一些人为了利润,居然如此草菅人命。
而且,更可怕的是,这件事情非常难避免。
QC菌
3
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避免吗?
很难避免。因为我们日常吃的各种食品中都含有液体油脂,而这些食用油往往不可避免地都要经过油罐车的运输环节。
当然,从技术上来说,有些大的油脂公司的工厂直接建在港口附近,而且还是榨油、精炼、包装都在同一个地方。榨油原料经过集装箱运输到港之后,直接在同一个工厂里压榨、精炼,然后直接包装成小包装油(而不是散装油)运送到食品公司和各大商超了。这类油品可以不经过任何「油罐车运输」环节,那就可以避免这种风险。
但有些油脂公司可能榨油厂、精炼厂、包装厂在不同的地方,那还是避免不了中间「油罐车运输」的环节。我们只能期待未来,下游的食品公司可以通过审核、检测等手段,在早期发现并规避这种混装行为。我们也起到这种行为可以得到重罚和法律制裁,使得没有人敢于去做。
另外,不建议为了规避这种风险直接选择吃「土榨油」。因为「土榨油」本身的风险往往非常高,包括黄曲霉素风险、氧化酸败风险等等。这个我们之前说过,有兴趣可以直接看这里:
馨馨
我不是制造恐慌...我是想问,是不是我们平常在饭店里或者外卖里吃的油八成是散装的...
这个比较难说,有的食品企业用的是预包装油,有的用的是散装油,都有可能。
QC菌
馨馨
那... 有办法检测出来吗?
检测有一个前提:你得先知道之前混装过什么,才能做有针对性的检测。而你很难知道油罐车之前混装过什么。因此这方面也相对比较困难。
QC菌
4
有具体的标准
来规范这类「油品运输」行为吗?
很遗憾,现在虽然有标准,但所有的标准都是「推荐性」标准,没有强制执行力。
目前关于散装食用油的储运标准,能查到的国标是 GB/T 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在这个标准里,运输食用油的油罐车应使用专用容器,也就是说,「混装」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不合规的,即使之前清洗了也不行。食用油就是要单独装,不能混装。
但这个法规本身是推荐性法规(GB/T)而非强制。食品厂商可以选择不遵循这个推荐性标准。
对于食品厂商,还有一个国际标准可以参考:《国际散装食用油脂储运建议操作规程》(CAC/RCP 36-1987),此标准来自国际油脂法典委员会,这个操作规程中,食用油跟其他液体是可以混装的,但在运输食用油前一定要进行彻底清洁,确保已经没有曾运货物的残留。这可能是目前一些厂商「可以混装,但是要清洗」的标准依据。
但在这个标准中,不是所有的「曾运货物」都可以接受。一般来说只有对食品安全危害不是很大的曾运货物才可以接受,而很多化学试剂、有机溶剂等都不可接受。在最后,这个标准还分别给出了「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曾运货物清单。
可接受的曾运货物清单
禁用的曾运货物清单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我们从大面上说这种「混装且不清洗」的行为肯定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但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法规或者标准,明令禁止这种「混装」行为。因此,这个事情之所以发生,除了油罐车企业的利欲熏心以外,这可能也与「法规制度不够健全」有关。
我们应该呼吁相关部门出台明确的法规,禁止这种行为。
馨馨
希望立刻,马上,赶紧!!!!
最后说一句,很多人看到这个事件后,就想起 7 年前(2017 年)老干妈被检出「矿物油含量超标」的事件,这个事件是否也跟油罐车的「混装」行为相关?因为已经过去很远,这可能已经很难追溯了。
我个人认为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只是「可能」。其他因素,比如包装材料迁移等,也可能会造成同样的问题。不能认为这是「实锤的因果关系」。
发现问题是第一步,之后就是解决问题了。
QC菌
馨馨
说实话,真正让我难过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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