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公积金、房贷的最新变化,不知道就亏了!

企业年金、公积金、房贷的最新变化,不知道就亏了!
2017年12月27日 17:25 保险那点事儿啊

来源:人民日报、央视财经等

近日,关于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租房、房贷等陆续有新措施出台,2017年接近尾声,这些关乎你我的大小事,不要错过。

业年金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缴纳年金后,未来将如何领取?人社部负责人指出:

  • 一是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

  • 二是允许分次领取,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

  • 三是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更加人性化,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

  • 四是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补充养老保险方式。

住房公积金

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同享这一待遇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联合印发《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表示,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将享住房公积金待遇。意见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实行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一致的政策规定。

意见明确,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权利。在内地(大陆)跨城市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各地“因地制宜”提供公积金服务

同时,意见要求: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出台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办法;

要简化办理要件,缩短业务流程,完善服务手段,为港澳台同胞提供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要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工作,支持更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现安居。

住 房

此外,我国多个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也有了新的调整。

北京:首个共有产权养老项目 不限购、可转租

近期,北京,同时也是全国首个共有产权养老试点机构迎来首批入住的老人,在共有产权养老社区内,每个老人都有自己的房子,享受24小时养老服务。

据了解,养老公寓不受限购政策制约,购买人持有95%的产权,企业持有5%的产权,产权持有者都将拥有50年的“不动产登记证”。对于购买者来说,共有产权房可以转租,如购买者家中老人去世,房产可出售、出租,出售按照市场价格,相关获利为购买者所得。

广州:新就业无房职工摇号分配公租房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近日公开举行2017年新就业无房职工(个人、家庭)申请公租房摇号分配仪式,经系统摇号,参加摇号配租的1679户申请人中有1471套成功配租,每平方米价格在16元到34元不等,2017年广州已有2.5万套面向新就业无房人员的公租房完成配租。

哈尔滨:为符合条件大学生提供3年免费公寓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吸引培养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其中,在支持人才方式上,从给经费突破到提供公寓、高层次人才休假体检及解决子女入学等人性化服务。

据悉,今后凡来哈尔滨工作就业,且本人或家庭在哈尔滨无自有住房、符合相关人才引进条件要求的大学生,都可住进由政府提供的公寓,3年内免费使用。

多地明确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 福建

日前福建省正式出台规定,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不得阻挠或拒绝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与其他贷款方式购房享受同等权利。

  • 湖北武汉

武汉市房管局9月23日下发通知,开发商不得区别对待全款和贷款购房,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违反规定的开发商,将面临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拨付等严厉处罚。

  • 广西南宁

广西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下发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者现售商品房时,不得阻挠或者拒绝购房者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若开发商违反规定,则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新项目的建设开发审批手续。

  • 湖南长沙、四川成都等地

此外,湖南长沙查处11家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楼盘;成都规定,对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购房者,不得拒绝其购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

离婚购房?银行贷款有限制

  • 北京:离婚一年内购房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早在今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离婚一年内贷款买房,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政策都算二套房。

  • 安徽宣城:离婚一年内买房不能用公积金

安徽宣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30日发布通知,对宣城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进行了调整,这些新的政策从12月4日起已开始执行。具体调整内容为:

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满一年;

不再受理缴存人因直系亲属间住房产权交易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不再受理缴存人离异一年以内购买住房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不再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 江苏南京:离婚三个月内在部分银行无法贷款

经了解核实,在江苏南京,中国银行和民生银行都对离婚贷款者提出了相应的时间限制。

中国银行:对近期离婚的不予贷款,至少六个月以上,离婚一年内的要进行综合评估;

民生银行:对离婚一年内的暂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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