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证监局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花股份;证券代码:600080.SH)出具警示函,公司违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补充流动资金为由,实则用于炒股,甚至遭遇亏损,通过对外借款才足额归还资金。此外,金花股份还未及时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
来源:摄图网
金花股份违规动用募集资金炒股,还惨遭亏损
2024年11月30日,陕西证监局向金花股份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本次监管事项源于公司违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时间追溯至2017年9月,金花股份再融资获得证监会批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普通股股票6797.4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3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2878.08万元。其中,48000万元用于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14878.0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然而融资完成后,募投项目迟迟未能实质推进。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原定投产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金花股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无法正常推进、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由,将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主体建设尚未完工,金花股份再次对项目延期,投产日期预定为2024年12月31日。
截至2023年12月初,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2982.82万元,其中15111.5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7871.28万元投入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4296.29万元。金花股份发布公告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6月,交易所向金花股份下发年报问询函,第一个问题便对准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要求公司说明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合理性,核查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向,是否直接或间接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是否存在流向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情形。
金花股份回复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包括销售服务费、员工薪酬、原材料采购、税费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等产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核查结论显示,金花股份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的情形。
然而陕西证监局查明,金花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至金花药厂用于日常经营,金花药厂又将部分资金转回公司一般账户,实际用于买卖股票,导致期末无法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年报显示,2023年期间,金花股份存在大量股票投资,交易了30只股票,买入金额合计14.75亿元,卖出金额合计14.67亿元,一番操作下来投资亏损2746.71万元。
投资亏损后,金花股份在期末难以足额归还募集资金,2023年12月,金花股份通过向自然人临时借款3000万元,才补上募集资金的窟窿。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九条规定,闲置募集资金可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的交易。金花股份将闲置募集资金间接用于炒股,显然构成违规。
2024年12月3日,金花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28283.07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未及时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除股票投资外,金花股份还存在基金投资。
年报显示,2023年期间,公司买入华银稳健成长四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华银基金)2070万元,买入基成盈赢宝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成基金)1000万元。上述基金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3年期间,华银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60万元,期末账面价值710万元;基成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1.50万元,期末账面价值918.50万元。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金花股份分别于2023年6月和8月申购华银基金、基成基金,但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2023年6月末和9月末及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导致2023年半年报利润总额多计209.31万元,2023年三季报利润总额多计1054.20万元。
此外,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金花股份还通过预付第三方款项的方式,转出资金并流入董事长邢雅江实际控制的企业,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累计5200万元。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陕西证监局决定对金花股份及其董事长邢雅江、财务总监韩卓军等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