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环青年


但要“容缺后补”机制有效运转,让更多干部敢于担当、为企业着想,还是需要制度的兜底。
文| 布丁
7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该区区管干部谢某某在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在项目缺少部分技术指标的情况下违规审批,但帮助企业节省了200万元,被容错免责,并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违规审批竟还能升职?估计很多人看着有点懵,不妨来看看具体是咋回事——
2023年6月,淮安市丰预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对顺丰淮安创新产业园项目进行人防事项审批。
按我国《防空法》相关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且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而申请时该项目二期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尚未明确,按照常规审批程序无法通过。因为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未按规定列入修建防空地下室内容的或者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简单来说,该项目建设时不能证明人防工程方面的指标达标,按理不该发施工许可证。

谢某某为此提出分步容缺审批方案,让企业出具限期补缺承诺书,先行通过人防事项审查,使项目一期顺利取得施工许可证。
3个月后,项目二期建设技术指标全部明确,项目正式完成人防事项审批。因为项目进程没被拖延,企业因此节省了200余万元成本。
什么是“容缺审批”?
通俗理解就是“先上车后补票”,是针对那些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职能部门可以“暂时性容许”办理,办事市民和企业在相应时间内补齐相应材料即可。
我们日常去政府机关办事,有时忘了携带或准备某项材料。回去再拿或再补,重走一遍流程,就很耽误事,尤其是办事地在外地的话,来回跑一趟非常折腾。这个时候如果允许先把事情办了,约定哪天再过来补交材料,可就太友好了。
可能有人会问,如果行政机关提前受理,把证办了,最后人没把材料补齐,或者补齐材料时已超期,这要咋整?也有人担心,这样会不会让负责审批的人拥有很高的自由裁量权,甚至有意对某些人放水,埋下隐患?
需要说明的是,容缺审批不是新鲜事,而是很多地方早就推行的制度。哪些是不能容缺的主审要件,哪些可以灵活处理的审批事项,通常不能由审批人自行决定。

举一个2018年的例子。当年,广州海珠区按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要求,将数十个领域的95项“容缺受理”事项及可容缺材料以清单目录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清单目录明确了“可容缺材料”、“补齐方式”和“容缺时限”,工作人员在提供“容缺受理”服务时,对着清单“按图索骥”即可。
因为涉及的是不那么重要的非主审要件,风险可控,如果有人或单位没有信守承诺,或者条件不达标,相关部门大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回到淮安这个案例。这事值得玩味的一面是,如果人防工程属于事先列明的、允许容缺后补的事项,那么谢某某就不算违规审批。
而他之所以获得晋升,是因为敢于冒违规的风险,为企业争取了时间,减少了高额的等待成本。
这样外人难免会想,万一企业没有信守承诺、补齐资料,或者人防工程没有达标,那谢某某会面临什么呢?
淮安方面本次通报这起发生在2023年的案例,或许是在发出信号——只要干部们出于公心、为企业和民众着想,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不但不会追责,还可以升职加薪。
这几年都在说优化营商环境,谢某某为企业违规审批,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种表现。从这个角度说,像谢某某这样的干部,可以再多点;像这样的违规审批,也可以再多点。
但要“容缺后补”机制有效运转,让更多干部敢于担当、为企业着想,还是需要制度的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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