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4日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诺华或公司)及董秘应高峰被宁波证监局警示。
宁波证监局网站3日披露的监管信息显示,经查,美诺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告知书》,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触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美诺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2023年5月15日首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但公司未按规定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亦未按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披露。
此后,公司股价维持在“美诺转债”转股价的90%以下运行,直至2024年9月14日,公司才首次公告不向下修正“美诺转债”转股价。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应高峰作为美诺华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美诺华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美诺华、应高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新经纬注意到,因上述事项,上交所于11月11日对美诺华、应高峰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美诺华是一家专业从事特色原料药(包括中间体,下同)和制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综合性国际医药科技制造型企业,公司以CDMO、特色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三大业务为主要发展核心,核心产品覆盖心血管、中枢神经、抗病毒、降血糖、胃肠消化道等治疗领域。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9.49亿元,同比增长2.21%;归母净利润6325.04万元,同比增长15.97%。
二级市场上,美诺华3日报收13.89元,跌幅0.36%。(中新经纬APP)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