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药品按“开票价”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医疗机构,交易完成后药企再把“开票价”与“底价”之间的差价返还给经销商。巨大的价格差,就通过这种虚开发票方式,“洗白”并“提现”,成为不法经销商牟利和商业贿赂的资金来源,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从源头就虚高。
这是《人民日报》12月20日报道的一则消息。报道指出,一款名为“银杏叶”的药品,经过虚开药价、制造“两套价格”,也就从底价每支8.5元,变成售价每支25.28元,医生则每使用1支就可提成4元。所有的负担,也就由患者来买单。
看个病、吃个药,就要受到从药企到经销商再到医生一路盘剥,“看病贵”问题何时才能得到真正解决呢?到底如何整治才能不让广大居民因为看病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呢?
近年来,从政府层面来看,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等手段,确实使药品价格得到了很大控制,药品价格明显下降。但是,从此次报道的情况来看,很显然,仍有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企业、经销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仍在利用各种不同手段坑害广大患者,我们不禁要问,对已经查实的这些案件,到底是如何处理的呢?涉案单位和个人,有没有依据法律严厉制裁呢?
众所周知,从去年开始的“史上最强”医疗反腐工作,已进行近两年,然而,仍有企业和个人不思悔改、没有歇手,说明了什么?说明打击的力度还不够强,还没有形成根本的震慑力。因此,对此次查出的两起案件,广大居民最想知道的,对涉案单位和人员都是如何处理的,有多少涉案人员受到了处罚,到底是“罚酒三杯”还是“杀无赦”。如果是“罚酒三杯”,类似问题就不可能杜绝,广大患者的利益仍然会受到伤害。反之,希望有关方面公布处罚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能否把多收的钱退还给广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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