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爱买保健品,真的是因为他们相信吗?答案是否定的!

老年人爱买保健品,真的是因为他们相信吗?答案是否定的!
2024年03月26日 14:09 优选消费者报告

号称全球对保健品监管最严格的日本,也出事了。

日本知名企业小林制药3月22日发布消息称,将自主召回含有红麹成分的保健食品。原因是服用了该保健品的消费者出现了肾脏疾病等,危害健康。据称,目前已报告受到健康危害的13人中,6人已住院。该公司分析了成分,结果发现部分原料中可能含有非预期的成分。

此事迅速引发各界关注,台湾等地也迅速警告民众,如有购买过小林制药以上产品请依日本原厂通知或建议,停止使用、贩售及自主下架,并应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落实自主通报,倘有使用或贩售但未通报者,依法可处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罚款等。

小林制药的中国官网也在3月22日发布了有关召回等的通知,称“部分受影响产品通过跨境渠道销往中国大陆”。

去日本旅游过的朋友一定知道,在各种版本推荐的日本购物必买清单里,都会有小林退热贴

小林制药于1886年创建于日本名古屋,是一家百年老店,但即便如此,面对保健品带来的庞大利益空间,他们仍然为了赚取快钱,而失去了一家老字号应有的严谨态度。

作为典型的老龄化社会,日本商家早就盯上了保健品这一领域,正因如此,日本也出台了堪称全球最早的保健品监管体系

根据Markets & Markets网站的研究,2022年日本营养品和补充剂市值为237.1亿美元,该机构预测到了2030年将增长到472.5亿美元,在2022—2030年平均每年增长9%

日本的保健品有它自己的一套逻辑,和西方式保健品完全不同。在西方,保健品被称为“维生素及膳食补充剂”(VDS)。

日本则将功能性食品分为特定保健食品、营养机能食品功能性标示食品三级管理体系,是世界上第一个对保健类食品进行分级管理的国家。

1991年日本政府修改了《营养改善法》首次提出特定保健食品的概念,并制定《特定保健食品法》,在《特定保健食品法》中,特定保健食品定义为含有影响生理学机能等保健功能成分的食品,基本限制在三类功能的食品——有助于保持正常血压、胆固醇调节肠胃功能

《特定保健食品法》出台十年后的2001年,也许特定保健食品的认定过于严格,在业界推动下,日本修改了《食品卫生法》,引入了“营养机能食品”的新概念。营养机能食品认定较为宽松,采取自我认证制度,也就是只需要向隶属厚生劳动省的消费者厅简单备案,采取市场监督的方式。简单而言,就是“谨慎划定范围、管理更加灵活”。

2015年,日本修改《食品安全法》,引入了功能性标示食品的概念。功能性标示食品采取的是事前备案管理,不需要经过消费厅个别审查,但需要在上市销售的60天前向消费厅提交符合与其声称功能相符的科学依据,比如临床试验证明和成分有效性的论文,消费厅即允许产品上市。

此次小林制药出事的产品均为监管相对较松的“功能性标示食品”。

世界各国对保健品的监管都很头疼,如果都像欧盟那样比照药品去管理,那么等于封杀了这类产品的活路,但如果放任自流完全寄希望于市场出清,那就需要几代人去缴学费。

当然,我们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保健品翻车,绝大多数消费者已经从当初的迷信保健品,变得冷静与客观

我们也曾与许多购买保健品的消费者进行过沟通,他们中许多人也不认为保健品有其宣传的功效,让其继续购买的动力主要来自社交的需求,如通过听讲座消费体验保持线下的社交,还有一些更直接,因为旅行社不愿接待七十岁以上的旅客,于是通过购买保健品参与其组织的旅游等。

我们的态度也很明确,与其去购买功能虚无缥缈的保健品,不如去消费那些真正的高质量食品

如果您有想了解的国内外产品质量测评,欢迎留言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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