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与世界有交流,最大的益处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自己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事物,或许其他国家却将他拒之门外,但也从一个侧面,给我们提了一个醒。
2024年10月31日,欧盟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对来自中国的零食虾片作出警告,因为德国食品安全部门在食品中检出了缩水甘油酯,按当地标准,此类产品不得检出该物质。
于是这批产品必须召回。
什么是缩水甘油酯?
缩水甘油酯是精炼油脂的加工过程污染物。含有精炼油脂的食物亦会有缩水甘油酯。油脂在精炼过程中进行脱臭步骤时(见下图),若温度超过200摄氏度,天然存在于毛油内的部分化学品前体可与油中的其他化合物产生作用。
尤其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若干类别的植物油脂(例如棕榈油)较其他油类含有较高水平的前体,在精炼过程中,只要情况适当,更大量的缩水甘油酯便能形成。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缩水甘油酯认定为“极有可能对人致癌”(第2A类)物质。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欧盟就相关的植物油和脂肪产品制定了最高含量(见下表)。
我国的台湾与香港地区也参照欧盟标准,对食品中的缩水甘油酯限量有严格的规定。
2024年7月9日,台湾食品安全部门将一批来自日本的食用油玄米胚芽油(RICE BRAN OIL),8000公斤全部销毁。因为里面检出致癌性物质“缩水甘油酯”超标。
2022年7月,香港消委会曾对市场上50款食用油进行对比测评,结果在近六成样本也就是29款食用油检出了缩水甘油酯(以环氧丙醇显示),其中两品牌超标。
但对于缩水甘油酯的危害,我国学界与行业内一直存在争议。
2017年,当时有关部门请专家对缩水甘油酯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
但限于当时所处的环境,对于这种食品加工污染物,专家们也无法给出确切的建议。最终,我们没有对食品中缩水甘油酯制定限量,是多是少,全凭企业自觉。
于是,为这个2A级致癌物留下了生存的空间。
因为无法给出确定意见,所以我们不仅没有制定针对缩水甘油酯的安全限量,甚至也没有检测方法的国家标准。这一空白很快就被不法商家所利用。
不仅在国家市场监管层面,还是地方监管部门,均在对食用油的抽检中检出缩水甘油酯。但由于欠缺检测方法与限量的标准,使得执法时往往依据不足。
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技术中心,曾经做过一次对上海市市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缩水甘油酯做过一次评估,结果检出率高达12%。但由于不存在限量标准,是否超标也无从谈起。
痛定思痛,经过多年酝酿,我国第一部针对缩水甘油酯测定方法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24年8月8日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对缩水甘油酯这种严重致癌物宣战的开始,我们相信,下一步出台缩水甘油酯限量标准的时间也不会太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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