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中3个疑点2个“锅”你看出来几个?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中3个疑点2个“锅”你看出来几个?
2021年08月16日 14:31 新知商业观察

赶上个七夕节,还是个周末,警方通报了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件,又有多少小编“被迫”加了个班。

新知君刚刚吐槽了职场“潜规则”,第一不好意思“潜”自己人,第二真怕小伙伴报警“强迫加班”。索性不管了,有安排的边约会边吃瓜,没约会的边休息边吃瓜,有啥事“周一见”了。

至于通报内容是啥,复述无意,看完这个,回去看通报更明白。

唯一有些可圈可点之处就是提醒当天过七夕的“情人”们,避孕套要带两盒。

吐槽结束,咱们聊聊通报里隐藏的一些东西,合情合理的多说无益,一眼看清。咱们来聊聊那些匪夷所思的。

疑点1:证据被“扔”到哪儿去了?

涉嫌强制猥亵已经是定性的了,至于有没有涉嫌强奸,通报里显示的是没有发现确实证据。证据哪儿去了?事件中可能形成证据的物品包括2盒避孕套和女事主内裤1条,其中1盒避孕套“扔掉了”,1条内裤 “带走了”。扔掉的扔哪儿去了,带走的带哪儿去了?通报中没说,咱也不敢问,咱也不敢猜。

时间节点上来看,所谓强制猥亵发生在2个时段,27日晚,持续时间从王某文第二次进入女事主房间算,持续20分钟。第二个时段,28日早晨,张某持续时间1个半小时左右。第一次发生时,外卖还没有将避孕套送到,王某文第二天把买的从前台取走丢掉了,张某第二天自己带来的却被留下了,而带走的是女事主的内裤,反正总之两个嫌疑人,每个人各有一个证据没有了。

疑点2:醉酒的人20分钟就能清醒?

不知道各位注意到没有,女事主、嫌疑人属一个公司,两人到达当地时间不同,入驻的酒店也不同,但都是亚朵,在大厂工作过的都知道可能是怎么回事了,两家企业间是不是有合作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但22点51分还不能确认房号的女事主,23点16分就能确认让酒店前台给嫌疑人办房卡了?

疑点3:受害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吗?

通报中很含糊不清地,出现了两个名字很像的人——涉事双方的同事“胡某敏”和“胡某鹏(女)”。

通报看,胡某敏没特殊标注女,但在事发地。胡某鹏特殊标注女,但在杭州。

这里面就开始乱了。

当晚王某文第二次进入事主房间的理由,是事主给胡某敏打的电话,知道王某文还没有离开,才叫他上去看的,而胡某敏并没有送事主回酒店。

当晚王某文第三次进入事主房间的理由,是事主给胡某鹏(女)微信说话不清楚,有些担心。这名女同事很聪明,微信视频了王某文,王某文二次进入女事主房间后迅速退出离开。

一个“胡某敏”一个“胡某鹏”,新知君猜测,这两次事主联系的第三方,应该是只想联系一个人——女同事胡某鹏。

而当晚送事主回来的配置是一男一女,但女的却是华联超市的人,并非同事胡某敏。通报中也提到,女事主报警的时候,说的是自己的两名同事送回酒店,一男一女。

而她想联系的就是自己的女同事。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两个等量代换出了问题。

第一是人的等量代换出了问题,女事主醉酒状态下,就是认为是自己的一男一女同事送自己回来的。

第二是名字的等量代换出了问题,“胡某敏”和“胡某鹏(女)”,事主醉酒状态下,联系第三方的时候,认错人了。

整个事件中,新知君发现了一股清流——女同事胡某鹏,她在接到女事主语焉不详的微信语音后,在自己赶不过去只能联系王某文的情况下,采取了视频通话的形式,确认周某的安全性。做法真是得体、周到又聪明。

如果你有这么一个同事,应该感到欣慰。但她可能也没想到的是,事情竟然复杂到这种程度,嫌疑人两天五入五出事主房间,“工具”是自带+外卖,房卡是醉酒的人能办。

整个事件中蹊跷诡异的事太多了。

但让新知君更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另外两件事,警方通报里,竟然还调查了女事主是否强迫出差,是否被“灌酒”。

是否强制出差,是否被“灌酒”,怎么都归警察叔叔管了?不是应该由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吗?

以后小伙伴们不想出差,可又被强迫出差了。

朋友聚会不想喝酒又抹不开面子还得喝。

是不是都可以报警啊!!!

是否强迫出差,调取的公司出差报备系统喝电子数据。警察叔叔还是不了解互联网公司玩法啊,不报备差旅费报销不了啊,报备了也不证明不是在压力下被强迫的吧。

没有被灌酒是酒局参与者和服务员作证?几个小时的酒局服务员一直在场的火锅店,要不是海底捞真说不过去。酒局参与者都多余取证,自己清楚。掐着脖子掰开嘴往嘴里灌酒那不叫灌酒,那叫动刑。无非就是要敬一敬领导这是礼节,领导要回一回礼这是关怀,领导举杯你不举是不是不懂事,这样的调查有何意义?还可以作为证据出现在警方的通报中?

6大“社死现场”听说过没?

小朋友,你是真不懂事啊。

新知君默默替全国警察叔叔捏了把汗,这锅可不好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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