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大清龙旗诞生之后不久,出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一个负责为大清国购买舰船的英国人,不仅妄想控制这支舰队,还自作主张为舰队设计了一面古怪的“绿地夹心龙旗”。
出于镇压太平天国的需要,同治元年(1862年),大清国委托赫德向英国购买一批舰船和枪炮,赫德写信请老上司李泰国代为购买,李泰国又把购置舰船的计划提交到英国政府,提议借此成立一支由英国人指挥的“英中联合海军舰队”。
李泰国找到英国皇家海军上校阿思本,任命其为舰队司令,请他协助购置舰船,并且招募了600名英国水手,还拟就了“国旗”及海军旗帜的样式。
舰船置定时,已经到了同治元年(1862年)底,大清总理衙门已经将三角黄龙旗的使用办法照会各国驻华公使,李泰国清楚地知道有关舰船悬挂大清龙旗的规定。可是,这位不可一世的英国人根本没把大清衙门的政令当回事,他自作主张制作了一面绿地夹心龙旗。
李泰国自许为中国全权代表,与阿思本签订了合同《十三条》,其中第九条为:“此项水师,俱是外国水师,应挂外国样式旗号;一则因船上俱系外国人,非有外国旗号,伊等未必肯尽心尽力,一则要外国各商,不敢藐视,是以议定旗要绿色,中用黄色两条相交,心内画黄龙尖旗,以为中国之号旗。要绿色者,系因绿旗乃各外国所罕用,便不至与别国旗号相混。”
英国外交大臣罗塞尔在看了李泰国提交的申请资料后,深感不安。同治元年(1862年)8月19日,他在李泰国的信上作了如下批注:“这是中国国旗吗?舰队既为中国皇帝服务,就应悬挂中国国旗,并加上某种标记,以资识别。”外交次长莱亚德接着在旁边注道:“李泰国于两天前告诉我,中国政府并无国旗。”
8月28日,李泰国进一步要求将这面“国旗”刊入英国的政府公报,罗塞尔在李泰国的申请信上批注:“旗帜在我们承认之前,必须先由中国皇帝采用或批准。”
但是,事态发展过快,罗塞尔已经很难阻止李泰国的冒进行动。
事态发展印证了罗塞尔的担心。
《十三条》一出,大清官僚们一片哗然,“原议船中所用外国人,不过令其教练枪炮行驶轮船之法,而兵权仍操自中国,不至授人以柄”,可现在却全权被两个外国人控制了,此举不仅大折天朝威风,还严重危及天朝的国家安全,曾国藩等人当即表示坚决反对。
同治二年(1863年)5月,总理衙门就《十三条》与李泰国谈判,不仅强调舰队的中国主权,还一再强调这支舰队必须悬挂指定的大清水师三角黄龙旗。
可是,同治二年(1863年)9月,这支舰队还是悬挂着他们自己设计的古怪龙旗驶抵上海。经过反复交涉,双方互不让步,最后,在曾国藩的建议下,大清王朝只好自认倒霉,贴钱遣散了这支刚刚组建起来的联合舰队,当然也就毁弃了这面由英国人制作的绿地夹心龙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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