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债中介机构被调查:兴业、光大等银行股价下挫

永煤债中介机构被调查:兴业、光大等银行股价下挫
2020年11月20日 14:26 AI财经

文 | AI财经社 姜弋

编 | 孙静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集团”)违约事件正持续发酵,引发相关银行、券商等股价震荡。

11月1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文,宣布对永煤控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涉及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原银行等多个机构。

该文显示,近日,交易商协会在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和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过程中,发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交易商协会表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有关规定,交易商协会将对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截至12月20日午盘,光大银行、兴业银行股价均有不同程度下跌,光大银行一度下跌超3%,兴业银行下跌超2%。

永煤债券违约事件已带起更多责任方。11月18日,因海通证券涉嫌协助违规发债,交易商协会发文表示对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启动自律调查。

据了解,交易商协会根据调查获取的线索并结合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发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

交易商协会补充称,如调查中发现相关机构存在操纵市场等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的恶劣行为,交易商协会将予以严格自律处分,并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11月18日,海通证券也在公告中披露了被启动自律调查的情况。海通证券回应称,“公司将积极配合自律调查的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月19日,海通证券股价大跌6.35%。

据了解,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于11月18日发布。该通知提到:第一,强化发行规范要求,夯实市场发展基础;第二,严禁发行人“自融”,强化市场行为规范;第三,加强发行人关联方认购披露要求,保障投资人相关权利;第四,提升簿记发行操作规范,维护簿记发行秩序。

其中,交易商协会指出,进一步强调禁止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打击“结构化发行”违规行为。协会还指出,细化关联方认定标准,区分关联方以自有资金、通过资管产品等认购的分类披露要求,提升市场操作性和规范化。

交易商协会发文,也被认为是监管部门向永煤债券违约事件相关机构出手的信号。

梳理公开信息可见,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该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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