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酒有度|一男孩重度酒精中毒,未成年人饮酒不可取!

品酒有度|一男孩重度酒精中毒,未成年人饮酒不可取!
2024年06月29日 17:13 中国酒业协会

王先生的儿子小刚(化名)今年16岁,正在上初三。小刚在学校有几个要好的同学,其中一个孩子春节是在外地过的。

2月13日,这名学生返回家乡,小刚几人为这个孩子接风。

当晚5时许,几个孩子来到一家炭火烤肉火锅自助。当晚就餐一共有四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没喝酒,吃完饭先走了,而剩下三个孩子则聚在一起开怀畅饮,仨人一直喝到晚上9点钟左右。事后孩子说:“我们三个人喝了22瓶2两半的白酒,加起来一共有五斤多,即便成年人一般也喝不了这些酒啊!”

当时三个孩子都喝多了,而小刚的情况尤为严重。

几人从饭店出来后,小刚就醉倒在路上,王先生说:“已经没有意识了,怎么也召唤不醒,我儿子电话锁屏了,另外俩孩子也没法通知我。”

一男孩重度酒精中毒 经抢救脱离危险

王先生介绍,刚开始那俩孩子找了一家旅馆,想把小刚送到那里醒酒,但旅馆的人担心出事,就没敢收。

就在两个孩子束手无策时,有路人发现他们,感觉情况不太对,于是好心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第一时间联系上了王先生。

王先生赶到后,立即将小刚送往儿童医院,经过检查,小刚属于重度酒精中毒。医生为他洗了胃,随后小刚被送到重症监护室输液、观察。

幸运的是,2月14日一早,小刚醒了过来。经过治疗,目前小刚已无大碍,近日将办理出院手续。

医生说幸亏送到医院及时,不然后果非常严重。幸好没太大事,你说孩子真要怎么样了,这可让我们家长怎么活啊!”王先生庆幸的同时,心里也不禁产生疑问,小刚还是未成年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商家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目前孩子住院治疗花了几千元钱,难道违规售酒的商家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法律链接

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第四章 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除此以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针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详细的处罚规定。

第八章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

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饮酒不仅会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还会影响他们的性格塑造。

让酒精远离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任务,除政府部门和执法机关外,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学校、家庭、相关社会和行业组织更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让我们共同关爱成长、非成勿饮!

责编 / 于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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