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苏州的朗香小区收到了业委会的红包,600多户一共收到24万多元。平均每户400元。并且还是业委会上门送红包。这让居民们莫名其妙。
原来这个小区在半年前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跟物业公司有协议,小区的“公共收益”是要与业主们平分的。
在苏州发红包的小区也不只有这一家,都市花园小区将“公共收益”126万元平均发给了每户业主。
我们随机采访了一名小区业主王女士,王女士说:“我也不知道有这回事,收到钱之后才知道公共收益是由业主们平分的。”
现在大多数买房的业主,大家可能都有同样的问题,小区的“公共收益”到底是什么收益?为什么我没有领过?
老编告诉大家:首先,这些钱每个小区都有,而且小区每天都在产生公共收益。那什么是公共收益呢?看看下面这几张图。
看到这些广告了吗?这广告不是随便就放的,是要给小区物业交钱才能贴,而且按月收费。还有其他的比如,非业主停车的停车费,有商贩在小区搞促销,小区的公共净水机,还有配套商铺的租金。这些统统都算“公共收益”。
虽然钱是被物业收走,但这些钱理应作为小区的公共开支,比如绿化,安保,卫生,活动器材等等。剩余的钱就是必须分发给每个业主了。
但是,这钱从来都没见过?该找谁呢?
以目前小区物业公司的经营模式,业主们是根本拿不到钱的,这些钱都被他们拿走了。而且,物业只是把小区业主当做赚钱的工具罢了。
真正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是由业主们自发成立的业委会去主要管理小区,也就是说,小区业委会的收支财物,每月是要向业主公开的。物业公司只是作为业委会的服务单位,这样才能保证所有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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