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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小闲
自2024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力度显著加强,上市公司高管被留置调查的事件频发,截至发文已经有最少19家上市公司一把手涉及职务违法犯罪,被各地监察委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而涉案原因多数是因为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此外还有曾任公职人员的一把手涉案。
近年来,各行各业的反腐力度逐步加强,这其中金融领域成为反腐败的重点,该领域存在的问题被深挖出来。另一个原因在于,金融领域的行业性特点以及金融资源的运行特征,使得金融领域领导干部更容易实施“旋转门”腐败,谋取不正当利益;此外,还有医药、保险、电力、烟草等行业中,我们也经常能在新闻中看到某些官员或主要领导落马,而今年19家上市公司中有多少涉及其中我们不得而知,但从性质来说,留置是监察法规定的最严厉的调查措施。监察法第22条规定了对被调查人员“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的情形,包括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此外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2024年以来,下面这些上市公司实控人被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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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今年以来,还有东材科技(601208.SH)、藏格矿业(000408.SZ)、鹏鹞环保(300664.SZ)、高盟新材(300200.SZ)、喜悦智行(301198.SZ)等公布了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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