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新财金观察 作者丨刘毅
近八亿元的投资款还没追回,新潮能源再次因为子公司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哈密合盛源)的债务纠纷成为“老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因为涉及到哈密合盛源的三个执行案件,新潮能源三次登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显示,三个案件的执行法院均为哈密市人民法院,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三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分别请求哈密合盛源支付申请人203.6万元、4.5万元和19.19万元。
据了解,哈密合盛源为新潮能源的参股子公司,2016年12月份新潮能源以6亿元的的价格增资获得了哈密合盛源45.5927%的股权。参股哈密合盛源不仅没给新潮能源带来任何收益,反倒是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巨额投资款也难以收回。
5月底,新潮能源表示,公司包括基本账户在内的七个账户被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冻结部分资金。账户遭到冻结是因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哈密合盛源与其客户因债务发生纠纷。
新潮能源曾表示,公司已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及“执行异议之诉”。但是公司并未公布上述事项的最新进展。
今年6月份,有媒体报道称,哈密合盛源旗下的雅西铁矿因位于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已被当地政府彻底关停,采矿权证也已经于去年底遭注销。不过,新潮能源并未对外披露。
新潮能源在哈密合盛源在未取得采矿权证的情况下已经将6亿元的增资款支付,此事曾遭到交易所的问询。采矿权证未取得,铁矿被关停,钱却已经支付,新潮能源的6亿增资款面临“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窘境。
“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委托烟台古名君律师事务所代表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潮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已请求法院判令深圳市华瑞矿业有限公司、张国玺、石永兵向公司支付 7.86 亿收购价款,2018 年 6 月 21 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距离法院受理已经半年时间,此案进展如何,新潮能源尚未对外披露。
新潮能源10月份发布的三季报显示,公司已将6亿参股哈密合盛源的费用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已经计提了1亿元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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