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张维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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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群,是人类经数万年演化而形成的重要特性,它是基因的,也是文化的。对个体而言,它是生存策略;对群体而言,它是解决合作和协调不可或缺的工具。但合群也带来负面后果。出于社会压力,人们会言不由衷,行不守信,经常说自己私下不相信的话,做自己私下不认同的事。结果是,一些坏的规范能成为普遍的社会行为准则流行起来,甚至导致巨大的社会灾难。
比如,近代之前欧洲贵族间盛行的决斗,就是一个恶习。出于所谓的“尊严”,一点鸡毛蒜皮的争执就可以让当事人把生命赌上,不挑战没面子,不应战也没有面子。还有宋代之后中国妇女的缠脚,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没有好处,但流行一千年。一个两三岁的女孩就被父母摧残得死去活来,只是因为所有的父母都这样做,你不这样做,女儿长大就找不到婆家,所以摧残也是爱的表现。再比如,在纳粹统治时期的德国,爱国=反犹,所以几乎所有德国人都成了反犹主义者,因为没有人敢不爱国,结果导致600万犹太人被屠杀。赫尔曼•戈林,这位希特勒的干将,本来并不是一个强烈的反犹主义者,私下甚至对犹太人有点同情,他的副手米尔奇还有一个犹太人父亲,但为了表现出对希特勒和纳粹党的忠诚,他支持1935年制定的纽伦堡排犹法,提出一系列迫害犹太人的举措,还于1941年直接下达了对犹太人的“最终解决”命令。
社会心理学家通过大量的经验和实验研究证明,当人们担心自己可能被指控具有某种不可接受特质时,他们通常会表现出具有完全相反的特质。这就是“真诚幻觉”(illusion of sincerity)。比如,一个胆小的人害怕被人说自己胆小,会故意做危险的事情;一个性格冷漠的人有时会表现得过分热情。这被弗洛伊德称为“反应形成”(reaction function),其实是一种自卫方式。让我举几个实验研究的例子。
在莫罗可夫(P. Morokeff, 1985)做的一项实验中,研究人员首先对62名女性实验参与人做了“性罪感”(sex guilt)评估,然后让她们看一些色情作品。可以推断,性罪感高的人会认为色情作品是不可接受的。与此相一致,她们确实报告说,她们在观看色情作品过程中的性冲动比较低。但生理学测量指标显示,她们的性冲动实际上比那些性罪感低的女性还要高。生理反应和自我报告之间的矛盾表明,这些性罪感高的女性主观上否认她们的生理冲动,目的是显示自己的性罪感确实高。
亚当斯、赖特和罗尔(Adams, Wright and Lohr, 1996)对男性做了一次类似的实验。研究人员首先对64位实验对象做了“同性恋憎恶度”(homophobia)评估,其中35位憎恶同性恋,29位认可同性恋。然后,研究人员让每个实验参与人观看了一段同性恋性爱的录像带。观看录像带之后,憎恶同性恋的男性报告他们在观看过程中的性冲动水平很低。但生理学测量指标显示,他们的性反应甚至高于其他参与人(即认可同性恋的人)。因此,自己报告的主观反应与他们的身体反应正好相反:最受同性恋刺激的男性正是那些对同性恋持负面态度的男性。
做政治上正确的事是人们通常的行为规范。达顿和里克的一项实验发现(Dutton and Lake, 1973),如果白人实验参与者在参加测评后被告知他们有种族歧视倾向(实际上没有),在随后扮演模拟法庭陪审团成员时,他们给黑人定的罪比给白种人要轻得多;如果走出大门遇到乞丐搭讪(其实是实验的一部分,但实验参与人不知道),他们对黑人乞丐比对白人乞丐也更慷慨。他们这样做,就是想避免被人说他们是种族主义者。
仅仅自己遵从规范是不够的,还必须指责、甚至严惩那些违反者。这是因为,人们还在意一个人出于什么原因遵从规范。真信徒对冒名者有着强烈的藐视,因为后者遵从只是出于功利的考虑,不够真诚。出于错误的原因遵从还不如压根就不遵从。为了不被暴露成“伪君子”,假信徒必须充当“执法者”,通过惩罚不遵从者,以显示自己的真诚。这也是“真诚幻觉”。比如,刚加入邪教或黑社会组织的人一定要表现得更为疯狂。借用“皇帝新衣”的寓言,为了不让自己在众人面前显得“愚蠢”,每个大臣不仅要自己假装看见了皇帝穿着漂亮的新衣,而且必须斥责、甚至殴打那个说皇帝没有穿衣的小男孩。
韦勒、库瓦巴拉和梅西(Willer, Kuwabara and Macy, 2009)的三个实验证明,在公开场合,人们确实会充当“坏”规范的“执法者”,以显示自己的真诚。在一个品酒实验中,实验参与人被告知他将参加一个六人组成的品酒小组,每个人坐在计算机前,品尝三种不同的酒,然后将自己的评分输入计算机,每个人的评分其他人都可以看到,因而是公开信息。标注A、B、C的三杯酒其实来自同一瓶酒,只是C杯加了点醋,A和B完全相同。实验参与人被告知按顺序打分,自己排在第五位,前四位给出分数后他再打分,第六位最后打分。其实其他五位都是实验人员用计算机模拟的虚拟“参与人”,但真正的参与人不知道。前四位虚拟“参与人”给A杯酒的打分分别为5、5、4、5,远远高于给B杯的评分(分别为1、2、1、1、),尽管这两杯酒实际上完全相同;对B杯的打分甚至低于C杯(分别是2、2、2、2),尽管C杯是加了醋的。在实验参与人打分后,第六位虚拟“参与人”给A和B杯打了相同最高分,即5分,给C杯是2分。在对三杯酒评分后,每个参与人被要求对小组的其他人的品味做出“同行互评”。实验共有52个实际参与人(因而假定有52个品酒小组),其中一半被告知他们对其他人的评价是保密的,另一半人被告知他们对其他人的评价是公开的。
实验结果是:第一,对完全相同的两杯酒A和B,实验参与人对A的平均评价显著高于B(A平均得分4.39, B平均得分3.96),其中27人(52.9%)给B评分低于A(其中3人(5.9%)给B的评分甚至低于C);13人(25.5%)给A和B的评分相同;11人(21.6%)评价B好于A。第二,在同行互评时,当评价信息是公开的时候,参与人倾向于给“主流”意见(即前四位虚拟“参与人”)打高分;但评价不公开时,参与人对非主流观点(即说真话的第六位虚拟“参与人 ”)的评价更高。
上述发现意味着,第一,大部分人是跟随“主流”的(即前四位虚拟“参与人”认为A杯好于B杯),即便他们私下并不认同“主流”;第二,人们在公开场合会惩罚“离经叛道者”(即说真话的第六位虚拟“参与人”),尽管他们私下更认同他的观点。
另一项有关“论文评价”的实验给出了类似的结论。在这项实验中,76个实验参与人被要求读一篇论文,然后给出自己的评分。这篇论文其实是胡编乱造的,但参与人被告知是哈佛大学一位著名教授写的。16位评分不被公开的参与人给论文打了低分,但60位评分将公开的打了高分,因为各自小组的四位虚拟“参与人”给论文打了高分。在同行互评中,随大流的参与人对“主流意见”(前四位虚拟“参与人”)的评分高于非“主流”(第六位),而少数坚持独立判断的参与人对非“主流”(第六位)评价更高。特别地,互评信息被告知不公开的30位参与人的评价中,说实话的虚拟“参与人”(第六位虚拟参与人)平均得分和“主流”(前四位虚拟参与人)的平均得分基本相同;而在互评信息将被公开的另外30位参与人的评价中,“主流”意见的平均得分远高于非“主流”得分。这就像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有些人为了显示自己的“博学”,或者害怕别人说自己肤浅,一方面对“著名学者”的论著肉麻地吹捧,另一方面贬低其他不以为然者。大部分人认为好的作品未必是真的好作品。
“真诚幻觉”在现实中随处可见。在“民族主义”变成民粹的时候,有什么比将其言论与自己不同的人说成“卖国贼”更能显示自己的“爱国”情怀呢?至于他们自己是否真的爱国,就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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