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演变

新时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演变
2019年08月12日 10:26 城镇化新视野

2009年财政部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已废止),提出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紧接着在2011年即重新对此进行了修订,并在同年发布《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大力推进对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的全面认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此财政部在2012年又专门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根据《规划》制定了《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和《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两个配套文件。

2013至2015年间,为落实上述相关文件精神,中央陆续发布《关于印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关于印发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财预[2014]4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5〕88号)及《财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等文件,分别对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搭建、地方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编制以及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等方面提供了相关指导意见。

至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正式颁布,可以说我国已全面进入“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新时代。在此新时代背景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也需在内涵、理念及要求等方面与时俱进,迎接新的挑战和发展。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理念的转变

当前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解和认识是随着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的转变而不断深化的,纵观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政策,整体上预算绩效管理已由传统的绩效结果财务评价单一系统转变为一个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在绩效评价总体意识上,也逐步由重投入、重支出不断向重管理、重绩效转变。具化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其理念转变体现在:

1、绩效评价主体:由单一主体向多主体转变。按照财预〔2011〕285号文,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结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除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以外,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已实际拓展至各级政府。且在绩效评价对象上,除传统上的政策和项目外,也需要进一步拓展至部门整体以及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

2、评价方式方法:立足多维视角和多元数据。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绩效评价采用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即在各部门各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需对各预算部门(单位)重大政策、项目实施预算绩效评价,逐步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同时,为健全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全面性,必要时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独立出具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标准体系方面,需按照财政部门建立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确定绩效标准体系;除此之外,为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可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创新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方法。

3、绩效评价环节: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在新时代背景下,除传统事后评价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更加强调事前绩效评估与事中绩效监控,前者需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后者突出过程的重要性,通过及时纠偏,降低资金运行成本。

4、绩效评价目标:由单一财务性指标向多元化绩效指标拓展。绩效目标的设置需更加体现全面性,除传统上的产出、成本等财务性指标外,还要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而且为加强对绩效目标的管理,需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

5、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按照目前的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管理注重结果导向以及培育部门支出责任意识,其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便更加多元化,包括:(1)反馈给被评价单位,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2)向同级政府报告,作为行政问责的依据;(3)向社会公开,作为民众监督依据;(4)作为领导干部选拔、公务员考核依据。尤其在监督问责方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强调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求的提高

基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理念已发生转变,相应地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要求也有所提高。包括:

1、工作开展的全面性

当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应更加注重将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等环节有效串联,打通各环节的关联性,这也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由以往单一的“结果评价”转变为全面的“绩效管理”。尤其要突出事前评估的预测性和事中监控的过程性,作为当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全面升级的重要抓手。

2、专业要求的综合性

绩效目标由单一财务性指标向多元化绩效指标拓展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目的即不再是传统上简单的“审计查账”,而应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多种因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已发展为一项系统性工作,因此对预算绩效管理主体的专业技术要求更高,相应的选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也更加多元化。

3、评价依据的充分性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虽以结果为导向,但与传统实操相比,当前更加注重评价报告结论的论证依据和过程,这就需要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或其选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开展更广泛的实地市场调研、对被评价对象进行深入的摸底访谈、充分利用事中监控等方式获得更加全面、可信的财政支出执行情况信息,并严格对比事前审定的绩效目标,创新性运用多种数据分析方法,作出科学、客观的绩效评价结论。

4、结果建议的可行性

针对绩效评价结果出具的相关整改建议需落在实处,重在实效,具有可操作性,避免以往绩效评价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为强化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绩效评价报告需明确指出被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使用、资金管理以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各项问题逐一出具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综上所述,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新时代背景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已发展成为一项综合性强、专业技术要求高的系统性工作,需充分调动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并鼓励第三方中介机构、各行业专家、社会公众适时参与、互动,以保证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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