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简流程、扩范围,《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近日发布,快速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实施细则》明确,对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据悉,商务部门开展的家装家居补贴工作,采用的是“折扣立减”方式,消费者完成消费后由商家代为申领补贴,住建部门此次同步开展的补贴活动采用的是“事后补贴”方式。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两个补贴政策。
具体操作上,申请人按照设区市住建部门公布的申领方式向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为防范申请人签订虚假装修合同骗取补贴等行为,《实施细则》明确: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开展随机抽查,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进行抽查,也可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踏勘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尹美又 陈忠耀 编辑/胡超)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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