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旭峰碳素实业有限公司安全死亡事故涉嫌瞒报?

乌兰察布市旭峰碳素实业有限公司安全死亡事故涉嫌瞒报?
2021年11月05日 02:02 肝病生医李兰

乌兰察布市旭峰碳素实业有限公司安全死亡事故涉嫌瞒报?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国家应急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是一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涉嫌不报、谎报事故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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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到乌兰察布市旭峰碳素实业有限公司工人反映:2021年8月5日,乌兰察布市旭峰碳素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高炉内清渣垮塌导致一名工人死亡,两人受伤。死者刘文飞,今年54岁,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楼沟乡石角上村。该事故发生后,旭峰碳素实业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第一时间没有上报相关部门,而是常规的套路“息事宁人”违规清除事故现场,毁灭证据封锁事故信息,高额赔偿私下里与死者家属协商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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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地核查:在2021年5月19日旭峰碳素实业有限公司就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员工常凡久在上班时不慎掉入除尘灰吭内,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死者常凡久58岁,户籍系土贵乌拉镇新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弟兄四个,排行老三,妻子叫润花,生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长子常利伟34岁,已婚。死者母亲叫魏仲叶,现居住前旗竹海雅苑小区,事后企业与家属达成协议,已200万元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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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5日上午,旭峰碳素实业有限公司高炉内清渣垮塌事故发生后,该企业把死者拉到大同市三医院与死者家属处理,做后已226万元达成协议。先付给死者家属180万元,死者注销户口后又付给46万元。协议达成后于17日死者拉回老家埋葬。死者生前两男一女,大儿子刘敏现年25岁,二儿子刘洋现年17岁,还在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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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问责机制越来越健全、惩处力度越来越大的大环境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一条条法律法规在乌兰察布市旭峰碳素实业有限公司形同虚设一纸空文?旭峰碳素实业有限公司为何敢漠视生命,顶风而上瞒报事故?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是否合乎规范?安全生产是否落实到位?对旭峰碳素实业有限公司这两起安全死亡事故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应急局管理及相关部门核查。本网将持续关注事态的进展。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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