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利特化学IPO:与客户披露数据不一致 实控人占公司资金超千万买房

贝利特化学IPO:与客户披露数据不一致 实控人占公司资金超千万买房
2024年02月02日 11:51 核心价值发现者

贝利特化学招股书中披露的销售数据存疑,与主要客户披露的数据存在出入。另外,贝利特化学实际控制人持股超70%,表决权集中,并且实控人占用公司资金超千万元。

据悉,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利特化学)于1月22日对外更新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深交所主板上市,目前已收到首轮问询函。

此次IPO,贝利特化学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983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预计募集资金7.69亿元,分别用于年产10.2万吨氰胺下游胍基类产品建设项目、宁夏绿色氰胺化学新材料中试基地建设项目、氰胺下游产品配套设施升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查询招股书发现,贝利特化学招股书中披露的销售数据存疑,与主要客户披露的数据存在出入。另外,贝利特化学实际控制人持股超70%,表决权集中,并且实控人占用公司资金超千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发现网向公司邮箱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止发稿前,公司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与主要客户数据披露不一致

公开资料显示,贝利特化学是一家主要从事于氰胺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新烟碱类杀虫剂农药中间体甲基硝基胍、咪唑烷、噁二嗪、氰基乙酯以及双氰胺、硝基胍、硝酸胍和氰氨化钙,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涂料、化肥、电子、纺织印染等多个领域。

2020年-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贝利特化学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6.58亿元、9.89亿元、11.45亿元和4.45亿元,其中2021年和2022年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0.29%和15.80%;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27亿元、0.66亿元、1.36亿元和0.27亿元,2021年和2022年的同比增长率为147.44%和105.74%。由数据可以看出,近两年公司业绩增长速度较快,尤其2021年和2022年两年。

图源:Wind(贝利特化学)

据招股书披露,贝利特化学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14亿元、2.58亿元、4.52亿元和1.3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49%、26.06%、39.52%和31.0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但是,经查询招股书发现,贝利特化学披露的销售数据与大客户所披露的数据相矛盾。

报告期内,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股份)一直位居贝利特化学前五大客户之列,其中2021年和2022年为贝利特化学第一大客户。据贝利特化学招股书显示,2021年和2022年贝利特化学来自长青股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813.01万元和12940.18万元,占比分别为8.91%和11.30%。

图源:招股书(贝利特化学)

然而查询长青股份年度报告发现,2021年长青股份向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1.19亿元,向第二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8728.05万元,根据贝利特化学披露的数据来看,贝利特化学理应为长青股份第二大供应商,却与长青股份披露的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额存在出入。

2022年也是如此,2022年长青股份向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12889.73万元、第二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10270.80万元,剩余三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均不足亿元。按照贝利特化学披露的数据,其应该是长青股份第一大供应商,然而双方披露的数据依旧不同。

图源:年度报告(长青股份)

那么,究竟为何会出现与主要客户数据相矛盾的情况呢?还需贝利特化学进一步解释,而此情况也需投资者多加关注。

家族企业特征明显,实控人占资超千万

招股书显示,贝利特化学前身为神马化工,成立于2003年11月10日,最初是由张旭平、赵卫星、张延平和赵敏四人出资人设立。2006年,张旭平、赵卫星、张延平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李玉忠,赵敏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郭嘉丽,同时神马化工更改名称为宁夏贝利特化工有限公司。

截止招股书签署日,贝利特投资控制贝利特化学63.87%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李玉忠通过贝利特投资控制公司63.87%的股权,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云鼎众联控制公司7.85%的股权,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敏为李玉忠配偶,持有云鼎众联27.51%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玉忠、孙敏二人合计控制公司71.72%的股份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中,实控人夫妇之女李特特通过贝利特投资间接持有公司6.39%股权,实控人的儿子李子剑通过云鼎众联间接持有公司1.67%的股权。也就是说,李玉忠、孙敏一家四口合计持有贝利特化学79.78%的股权,控股权较为集中,贝利特化学家族色彩比较浓厚。

业内人士表示,企业实控人表决权集中,可以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控制,存在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重大决策施加不当控制或干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查询招股书发现,贝利特化学实控人李玉忠存在占用资金行为。据招股书显示,2020年初,李玉忠尚有828.48万元资金未归还,2020年其向公司拆借1832万元,归还944.50万元。2020年年底,加上资金利息,李玉忠未归还的资金余额1806.10万元。2021年和2022年,李玉忠相继归还368.45万元、1549.83万元。截至2022年7月20日,李玉忠归还公司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

图源:招股书(贝利特化学)

据招股书披露,李玉忠向公司的借款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房产、归还银行借款及日常生活。另外,李玉忠的还款来源其工资薪金及分红款项。

招股书显示,2021年和2022年贝利特化学分别进行现金分红2000万元和4002.25万元,合计分红6002.25万元,而将近80%的分红额度落入李玉忠一家的腰包。

一边占用公司资金改善生活,另一边又利用公司分红归还借用的资金,换句话说,李玉忠在变相地白拿公司的钱财来满足个人利益。那么,他的行为是否属于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呢?

(记者罗雪峰 财经研究员腾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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