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扒职工医保,感冒、咳嗽等小毛小病也可以报销你知道吗?

深扒职工医保,感冒、咳嗽等小毛小病也可以报销你知道吗?
2020年05月03日 22:38 特大号王小二

我们都知道,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某些疾病方面国家都会给予一定的补助。例如:高血压这类慢性病有门诊慢性病补助,而像恶性肿瘤这类需要放化疗的疾病,会有门诊特定项目补助。

那像感冒咳嗽这一类的小毛小病呢?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助或者报销吗?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今天,我给大家好好讲解一下。

同样,还是以南京为例进行说明:

我们都听过大病统筹、基本医疗统筹,可是门诊统筹你听过吗?

一、转诊

目前南京市门诊统筹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制。

所有参保人员都可在任一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首诊,其中急诊和抢救不受到此项要求限制,另外,专科医院可以作为全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机构。

目前参保人员在下面的16家医院就诊时,必须属于转诊才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转诊的手续由首诊的医疗机构进行办理。

有一点我们需要注意,门诊统筹的转诊并不是无限期的,一般默认为一个月,不过也会由首诊的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病情来确定,所以并不是固定死的。

转诊后在以上16家医院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按照门诊统筹的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如果参保人员需要再次进行转诊的,应该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二、门诊统筹报销标准

虽然门诊统筹可以报销,但是和住院医疗一样并不是全额报销的,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并且有一定的起付线,具体看下表:

表中个人起付标准指的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中需要完全自付的部分(已纳入“门慢”、“门特”等结算的费用除外),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按照表中所属类别的比例进行报销,但是每年也会有一个上限,就是每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门诊统筹基金的计算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这个期间内个人门诊统筹的医疗费用需扣除个人自理费用(医保范围外的费用)以及个人自付费用(如乙类药品等个人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自付,进口药,自费药费用等等)后,才可以按照表中的起付标准和对应比例进行报销。

举个例子:

王大锤,办公室空调打的太冷,不小心感冒了,于是在社区医院就诊,后因严重变成肺炎转诊到鼓楼医院,期间所有费用扣除自理和自付后共计花了3000元,其中社区医院占了1200元,鼓楼医院占了1800元。

按照表中给付比例,1200*70%=840元,1800*60%=1080元,所以共计报销840+1080=1920元,自付1080元。

三、那具体的费用是怎么结算呢?

1、参保人员在门诊看病时发生的合理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已纳入“门慢”、“门特”等结算的费用除外),属于个人自付部分的,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就医所在的医疗机构;属于门诊统筹基金部分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结算,不需要个人先行垫付,再后期报销。

2、参保人员进行了转诊的,如果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费用票据上打印有“门统”字样的,表示此次发生的费用已计入门诊统筹结算;如果打印的是“门诊”字样的,表明此次未能计入门诊统筹结算。

3、对于门诊慢性病的患者来说,门慢补助限额如果用完了,只要继续在门慢定点医院就诊慢性病的,自下一笔费用起,会按照门诊统筹的报销标准进行结算,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4、门诊特殊病的患者跟门慢患者有些区别,在门特补助用完后,门特患者需要按照门诊统筹的规定进行转诊,且使用普通病历才可以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

5、药店买药是不可以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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