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泸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新能源乘用车促销活动。活动将组织全市67家车商参与,并同步发放700万元新能源乘用车专项补贴资金。按照成交价,单车最高可获得2500元补贴,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本次新能源乘用车专项补贴分为新购补贴、异地购车入户补贴两大类。其中,新购补贴资金总额670万元,异地购车入户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
合江县以下3家车商参与:
新购补贴对象为在泸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进口车),且在泸州市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在泸州市登记上户(车牌为川ED或川EF开头)的个人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每位消费者限补贴1辆新车。补贴标准为:单车成交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含税价)在7万元以下的,补贴1000元;单车成交价在7万元(含)至15万元的,补贴2000元;单车成交价在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2500元。异地购车入户补贴对象为在泸州市本地户籍或本地稳定工作(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或有本地住房的个人消费者,在异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在泸州首次登记上户的车主(车牌为川ED或川EF开头),给予每辆车1000元补贴。
消费者可通过“泸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申领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小程序二维码可咨询汽车经销商获取),新购补贴需提交的申请资料为: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用于补贴收款的银行卡信息(需具体填写到开户行);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或扫描件;机动车登记证书照片或扫描件。异地购车入户补贴需提交的申请资料为: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用于补贴收款的银行卡信息(需具体填写到开户行);外地身份证购车人需提交购车人本地住房房产证或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证明(社保政务服务窗口打印或四川人社手机APP截图)的照片或扫描件;外地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照片或扫描件。市商务会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全市开展新能源乘用车促销活动是对即将结束的全国、四川省新能源乘用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延续,是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的一项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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